董相国黑历史考 (2 / 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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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相国黑历史考 (2 / 6)
        《太平御览·卷645》引《英雄记》:董卓攻得李昊、张安毕圭苑中,生烹之。二人临入鼎,相谓曰:“不同日生,而同日烹。”

        初平二年(191年),董卓前往郿坞,在长安城横门外祖道【送别宴仪式。】之时,董卓将诱降的三百余名北地郡叛军士兵当场虐杀,在场的官员无不大惊失色,而董卓却饮食自若。这件事在陈志、袁纪、范书均有记载,但均未交代清楚这些可怜的俘虏是因为哪次军事行动被俘的。

        裴松之注:橫音光;赵一清曰:《三辅黄图》:长安北出西头第一门曰“横门”,即“光门”也。

        【敛财】

        董卓到雒阳后,就放纵士兵去搜刮雒阳富户的钱财,导致雒阳城内人心惶惶,朝不保夕;随后在何太后与灵帝合葬之时(十月三日),董卓趁机开启文陵,又让人取走陪葬的珍贵财物。

        初平元年(190年)三月九日,董卓在雒阳放火焚烧宫殿、官府、民家,又让吕布去发掘许多皇帝的陵墓及公卿以下高官的坟墓,收集珍宝。

        范书《董卓传》:是时洛中贵戚室第相望,金帛财产,家家殷积。(董)卓纵放兵士,突其庐舍,淫略妇女,剽虏资物,谓之“搜牢”。人情崩恐,不保朝夕。及何后葬,开文陵,卓悉取藏中珍物。

        范书《董卓传》:(董)卓自屯留毕圭苑中,悉烧宫庙官府居家,二百里内无复孑遗。又使吕布发诸帝陵,及公卿已下冢墓,收其珍宝。陈志《董卓传》:(董卓)焚烧洛阳宫室,悉发掘陵墓,取宝物。

        这里做一个小小的校勘。按范书记载,“搜牢”发生在“何太后下葬”之前或同时,“何太后下葬”是在本年十月三日,此时,董卓还是太尉,在权势上并未完全掌控朝廷;十月七日,董卓甚至还以身体欠佳为由,请辞太尉。所以说,范晔把“搜牢”事放**,这是有疑问的。

        陈志《董卓传》裴注引《续汉书》:(董)卓部兵烧洛阳城外面百里。又自将兵烧南北宫及宗庙、府库、民家,城内扫地殄尽。又收诸富室,以罪恶没入其财物;无辜而死者,不可胜计。

        ——这是司马彪记载董卓在迁都之时在雒阳的恶行,其中就提到了董卓“收诸富室,以罪恶没入其财物”。如此,“搜牢”事发生在迁都之时,是合乎情理的。

        综上所述:范晔误把董卓这些恶行(搜牢、掘墓)记载提前至中平六年(1**),实际上都应是初平元年(190年)三月,迁都之后才发生的事。

        董卓又毁坏市场交流流通的五铢钱,再加上雒阳及长安两地的铜人等各种铜制品,用来铸造小钱。这种小钱制作非常粗糙,甚至没有轮廓和文字,百姓都不愿意使用,最终导致市场紊乱,物价飞涨。

        不管怎么说,董卓对财物的贪婪达到极致,他在郿坞里囤积了大量金银、各种奇珍异宝堆积如山,不可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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