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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酒的温柔 (1 / 2)
罗罗草不是一种草,而是地名,乃大岭山脉边缘的村镇。因依山傍水,先民们将漫山遍野的草地该耕为良田。李大粮正在田里忙活着,稻子已经长过了他的膝盖,隐隐发黄,估计月把天就能成熟。他在观察是否有虫害。
森林里有动静。他手也没抬,烈日下常年的暴晒让他只需眯眯眼便看的清清楚楚——野人,不对,好像用狗皮什么的裹着身子。嗯······好多,有刀!
李大粮不知道大山里住着野人,今天是头一次看到。听说野人吃人,不晓得吃不吃粮食。他神色紧张,冲着对面喊道:“你们要干啥子!”那帮人这才发现他,绕着水田跑过来。李大粮想起吃人是多麽可怕,踩着稻子翻上田埂,一溜烟地跑了。
陈年的旧米铺在坝子上翻晒着,那歌儿哼道:太阳老爷坐庭照,包谷虫儿死翘翘。环村南面四家人,赖皮蛤蟆学狗叫。李大粮累如牛喘,隔夜饭都吐了一地。
“野人,野人!”他喊道。
箭羽穿过他的右腿,他倒在地上。扎布扎城策马而来,弯腰一带就将李大粮提在手上,随手往后一甩,身后的人单手接住。他们闯进村子,扑晒的米被马蹄踏得飞远。
“搜!先把酒给我找出来!”扎布扎城将兽皮围在腰上,赤着强壮的上半身。
妇人们躲在屋子里,遮着眼睛看他。
流炎战士们把马牵到阴凉的树下,挨家挨户地搜查起来。时辰未到中午,男人们大多在地里,尚未回家。村民的屋舍很简陋,放的东西不多,酒很快便被找出来,大大小小几十个坛子堆放在地上。妇人们对这些多少裸着身体的闯入者目光奇异,流炎人面相偏向于汉人,肉食使他们体魄健壮,面相健美。大胆些的,甚至主动与其攀谈。语言居然基本相同——她们不相信这是野人。
扎布扎城还在马上,酒坛在烈日的下散出阵阵酒香,他流的汗更多了,汗水顺着肌肉隆起的沟壑像小溪般流下。马儿感觉背上湿湿的,不舒服地抖动着。不少人也是看得心头火热,好像多少年没看到女人。嗯,虽然刚才看到了,但这不能混为一谈。
“扎城大哥,你想喝的话就来几坛吧。”有人用不是询问的语气问道。
扎布扎城咽了咽口水,用不是骂人的语气骂道:“滚开,等王来了再说。”
村妇们偷偷地望着他们,他们干干地瞪着酒坛。正午过后,流炎占城率着炎骑大军赶来,浩浩荡荡将村落挤满。神木川身穿青色汗衫,套着肩甲,弯刀别在腰间,露出两根健壮的手臂。他神色不悦,躲在自家屋檐脚下的男性村民身上都带着伤,但古语说:驯服猛兽,必须先将其打服,对此他虽然反感,但不反对。还有一句话在草原上广泛流传:残忍可以获得尊敬。好在流炎部没有这样的说法,他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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