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春光乍泄 (1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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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春光乍泄 (1 / 3)
        张骞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暮归的老伯老牛是他同伴,蓝天配朵夕阳在胸膛,缤纷的云彩是晚霞的衣裳。老伯荷把锄头在肩上,牧童的歌声在荡漾,嗷呜嗷呜呜呜他们唱,还有一枝短笛也在吹响,笑意写在脸上,哼一曲乡居小唱,任思绪在晚风中飞扬,多少落寞惆怅都随晚风飘散,遗忘在乡间的小路上。

        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觥筹交错。甘父非常的快活,这货外面套一个宽松的皮质袍子,里面却是一套贫苦百姓迫不得已才会穿的短衣短裤。张骞嘲笑甘父野性太盛,穿衣服不伦不类。

        甘父仰头反问,你又不是我妈,老子爱怎么穿怎么穿,你管不着。你小子肯定是看上店家的俊俏女儿了,怕老子潇洒漂亮,干净利落,抢了你的风头!甘父在心里面嘀咕:**,旅途万里第一步,天天找茬,要不是干不过你,我早就翻脸了!

        那个年代,有身份的上流都像规整的张骞一样,身穿薄绒深衣,茧绸外衣,如果不是怕路上太耀眼,张骞倒是不介意带上御赐的丝帛细绢的幅巾,从额头向脑后把头发一包裹,剩余的丝帛自然垂落后背,一望而知就是斯文人,走在街上也注定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和那些葛布包头的平民百姓不一样。

        男人嘛,穿什么无所谓,在吃上面,张骞和甘父倒都不是俗人。反正好畤县县令早说明白了公费招待,旅游嘛,喂饱肚子才有脚力跑远路。

        吃完兔子吃烤猪,左手撕着梅花鹿、右手攥着小绵羊,不过对于鸳鸯、竹鸡、鹧鸪、鲤鱼、鲫鱼、扁鱼和鳕鱼,一切带羽毛的动物和水里面的朋友,甘父一概不碰,这既是草原汉子的朴素信仰,也是甘父个人的始终坚持。

        张骞拿着竹鸡,撕一个大腿啃一口然后摆出意犹未尽的样子,这种行为非常的幼稚,以至于甘父根本不正眼看这个傻冒,而是俯身开始和脚底下给自己洗脚的小姑娘聊天。

        领导已经休息,他们手下上百号吃饱喝足的弟兄自然不再打扰,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再不快活就到边境线了,秦时明月,汉家烽火,前面就没多少故人了,亲人和朋友都在身后面喽!

        期门军,羽林卫,上百个青春全胜的年轻小伙子,流浪在好畤县的大街上,如果不给张骞惹点事,那肯定不是真实的历史,比如周猛同学。

        作为刘邦从龙之臣周勃的冒牌亲戚,在长安城的周猛,已经人如其名,他是一名贱客,贱起来非常的猛。富二代中最嚣张,权贵之中最猖狂,富贵场中殴打权贵二代,风月场中骑马泡妞。

        仗着雄浑的背景,张扬的性子,期门军的身板底子,这个长安大猛少没少让卫青头疼,如今张骞远行,卫青大手一挥,周猛你别再长安碍眼了,大月氏旅行去吧你!

        当然,周猛是为了保证张骞活着回来,可周猛也不是傻子,自己在长安城小打小闹,估计早熟的刘彻皇帝对自己也没好印象,如今卫青把自己发配西荒,本着有难同当的原则,周猛还是拉上了沈浪,任长风两个羽林卫死党。

        而半个时辰后好畤县的遭遇证明,这些长安大少远远低估了万里西行的危险。本以为是跟随张骞西域镀金,一两年满载荣耀归来,刘彻率百官等待,结果,不但这条路不但搭上了这些人的青春,也埋葬了绝大多数探路者的忠骨。

        当国家需要一条联通西域的路,开路的人,尤其是第一批,必将死在路上。此时,距离周猛的死亡还有十三年,所以,活着么,开心就好!

        晚上的县城,悠悠凉风轻轻吹,一弯新月破黄昏,万点余星没什么光辉,习惯了长安的万家灯火,这小县城,左右不过一条半里长街,穷人们一天两顿饭,早早的躲进被窝该打呼噜的打呼噜,该造孩子的造孩子。

        至于大长安随处可见那些可以纸醉金迷的娱乐场所,对不起,汉朝休养生息七十年,重点发展的就是第一产业,商业不受待见,在这么个破烂小县城,娱乐业也就是酿酒的青帘铺子,卖猪头肉的地摊,偶尔有个卖豆腐的清秀姑娘,都能让满县城的男人兴奋三个月。

        所以,县令拱手笑呵呵的说道:对不住了周兄弟哥几个,小地方不入高人法眼,还是早早的睡觉吧你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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