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节 (2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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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节 (2 / 3)
        不知道为什么,我从四年级开始就对数学失去了兴趣,不爱听讲,不爱做题。我以为是换了老师的缘故——四年级以前语文数学都是同一位老师教,四年级开始分开了,由一位男老师教数学。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的数学成绩急转直下,一落千丈,除了那些成绩烂得实在不象样的同学以外,我基本上稳筑底部。那个小学霸消失了。我的数学成绩是学渣的标配。幸好,我的语文成绩还像以前一样好,即使我不学也无所谓。小学语文我早就自己学完了,那会儿,我连初中三年的语文书都已经看过一遍了。尽管我的数学成绩不行了,在小升初的时候,我还是如愿考上了我们县的重点中学。

        在上中学之前,爸爸带着我去清化配了450度的近视眼镜。后来,我才找到为什么自己对数学突然失去兴趣,成绩直线跌落的真正原因——因为从四年级开始,我近视的程度愈加严重,根本看不清黑板上的粉笔字,也就听不懂老师讲的内容。数学是逻辑性很强的学科,一个环节落下,就会环环脱扣,直到再也无法衔接,直到最后彻底失去兴趣。

        中学三年,我只对喜欢的学科感兴趣。文史类的我基本上不用学,即使如此,也是稳保前三。有一次全校举行了一场无年级差别的统考,我的语文得了全校第一,英语第三,政治第四。当着全校师生上台领奖的时候,我再一次感觉到了自己的不普通。为了在大家面前展示一下良好的形象,我特意用手把右额上的头发往下扯了扯,以遮住那道很明显的伤疤。数理化我也不怎么头疼,因为我压根儿就不学,特别是代数几何。物理化学好赖还学一点儿。实际上,我的三年初中生涯很轻松,基本上都是玩儿,包括去校外的台球厅打台球,去小卖部和饭店赊账吃喝。

        混日子的结果就是,在临近中考的时候,同学们有的报了中师,有的报了高中,我选择了复读。复读半年之后,因为经常会被外面台球厅老板和饭店老板催账,我背着行李卷灰溜溜的回到了镇上的乡中继续读书。复读并无任何效果。我的理科依然差得要命。回乡中第一次考试,数学6分,物理19分,化学好一些,36分。我的文科还是一如既往的好。稳稳的第一名。

        因为偏科严重,我最终没有参加中考,就连会考也没有参加。妈妈给我办理初中**的5元钱,被我拿到街上打了一天台球。

        当我向家人宣布不再上学的时候,一家人把我围堵到姥姥家的灶坑跟前儿做了一整天的思想工作。然并卵。我告诉他们,我不是个普通人。以后,我一定会闯荡出个模样儿的。我还给他们描绘了未来我的模样——大哥到我那儿,来,给你拿一百万,随便玩儿去;二哥要多少,说个数。看着他们纷纷摇头不已,自命不凡的我产生了一种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的感觉。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既然不上学了,那么,我就不再具备免除劳动的资格。在初中毕业以前,家里人什么活儿都不让我干,只要我好好读书就行。我读了将近四年初中,花了家里大概两千多块钱。为了给我省出上学的费用,准备结婚的大哥一再将自己的结婚费用压缩至最低。为此,大嫂意见极大——谁家姑娘不想自己的婚礼办得体面一些呢?然而,他们的婚礼无非就是叫上一些亲戚朋友一起吃个饭而已。大哥结婚穿的西服还是他借钱买布在裁缝铺里做的,毛衣好像也是他跟朋友临时借的。

        直到现在,我向大哥吹过的牛也没有兑现,反而是大哥后来对我给予了很大帮助。

        青春期的那几年,我的思想被社会不良思潮严重侵袭,那些打打杀杀的录相,那些一夜暴富的故事,再加上因为严重偏科导致的考学无望,我走上了自我妄想的偏执道路。那是我认为的非常之路。

        辍学之后,我开始探索自己的非常之路。那是1993年。

        我先到镇上的建筑工地干了不到一周的小工,那会儿正赶上镇上举行“骡马物资交流大会”。好多外地做小买卖的、剧团、马戏团等等在镇上搞事情,热闹非凡。我经受不住诱惑。每天装着拎把铁锹去工地,一出门儿,就把铁锹扔到姥姥家院里,上街玩儿去了。直到一周之后工地工头到我家问我妈我还干不干,我妈才知道,却也没有办法。我对妈妈说,我不上学了,总得干点啥或者学点儿啥。要不,就去大哥的把兄弟那儿学理发吧。

        理发店里有女孩儿学徒,也有爱美的女孩去那儿玩儿,去那儿没准能谈个对象啥的。我当时是这样想的。理发店呆了半年,我只学会洗头,卷杠子,也能给男顾客理个发,技术极差,理完了师父还得重新修理。这倒不是我手笨,因为我根本就看不清镜子里顾客头发的形状,越理越不像样。我辍学以后就不戴眼镜了。因为我觉得自己戴个眼镜象个书呆子。我讨厌自己小学时候的样子,只知道读书,像个傻子似的。我要像个社会人儿。《监狱风云》里面那样的社会人儿。

        在理发店混了半年日子以后,因为冷烫液过敏,再加上我已经失去学艺的兴趣,我就不干了。第二年春起,也就是1994年春天,刚过正月十五。我以大哥的名义担保,跟姥姥借了一百元钱(因为我忽忽闪闪,不稳当,姥姥对我不信任),跟二哥的一个哥们儿去石家庄打工,水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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