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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节 (1 / 3)
        小时候,我在潜意识里总觉得自己是个不普通的人。至于哪里不普通,我也说不清楚。反正就是觉得自己跟身边所有的人都不一样。也因此,在与其他小伙伴儿一起玩耍学习的时候,看着他们对某个我不感兴趣的事物表现出惊讶喜欢的表情,我常常嗤之以鼻,不屑一顾。总之,小时候的我不太合群,甚至有些孤僻。

        事实上,跟其他小伙伴儿比起来,我除了喜欢读书且记忆力较强之外,没有其它强过别人的地方。我的动手能力极差,别的小伙伴儿在家里,在学校里,干活儿什么的都很灵巧,我却什么都不会。我在课堂上不敢举手回答问题。偶尔被老师喊起来回答问题,我的脸就会又热又胀。家里来了客人,我赶紧躲起来,怕被大人喊去打招呼;在路上碰到熟悉的长辈,我不敢正面迎上去打招呼;跟小伙伴儿们在一起斗嘴,我嘴笨得只有被他们嘲笑的份儿。跟女生说话时,我会莫名其妙的脸红心跳——特别是好看的女生。我是个极度自卑的小男孩儿。

        只有在读书的时候,我才会变得不普通起来。小时候家里穷,买不起书,我只有向别人借书看。借来了书要很快看完,省得人家催要,下次再借就不好借了。还好,我的看书速度非常快,可以说一目十行、百行,当然是在理解内容的前提下,不是走马观花的泛读。我记得看的第一本比较厚的书是金庸的《书剑恩仇录》——那会儿我刚从三年级升到四年级。从打开封面的那一刻起,我的眼睛就再也不能离开页面。是的,我看书都是一口气看完——不要跟我说《四库全书》那就是抬杠了。正因为这样,身边的小伙伴儿和大朋友们都愿意借书给我看。好多时候是他们在拿到书还没来得及看时,只要我借,就优先借我看。借书跟借钱一样,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快借快还,再借也快。所有我看过的书籍,我都可以在忠实原文的前提下复述出来,甚至有的精彩片段可以一字不差的背下来。有的小伙伴儿弄到书之后,直接借给我,然后等我读完再给他们复述,省得他们自己看了。当身边围拢了一圈小伙伴儿,眼巴巴的等着我给他们讲书时,我觉得自己很不普通。那一刻,我又成了一个超级自信的小男孩儿。

        因为觉得自己不普通,所以我对那些英雄人物格外崇拜。包括红花会总舵主陈家洛、抗金英雄岳飞、一代奷雄曹操等等。我幻想自己有朝一日也可以成为那样的英雄。在读《三国演义》时,里边有一段话让我产生了强烈的共鸣:“是以有非常之人,然后有非常之事;有非常之事,然后立非常之功。夫非常者,固非常人所拟也。”我觉得,这是对我潜意识里的不普通一个非常好的注解。对,既然觉得自己不普通,那就要做一个非常之人。我想,可能老天爷会给我安排什么与众不同的任务吧。

        “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困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既然老天爷要给我安排与众不同的任务,就一定会让我承受一些与众不同的东西吧。五岁的时候,老天爷就安排我先行尝试着承受了一下。

        那天早晨起来,妈妈给我穿衣服,我不穿,光着屁股满炕乱跑,结果一脚踩空,掉到地上。很不巧,炕沿下是尿盆儿,不是朔料的,是那种厚厚的陶瓷大缸敲掉上部三分之二,余下的下面那截儿,上面的茬口如狗牙般参差不齐。我的右侧太阳穴的左边,右眼的上面,直入发际线的部分被那些狗牙般的茬口划出了一道长长的血口子。之后的记忆就是家人的惊叫声,慌乱的脚步声,还有镇医院里那刺鼻的**水的味道。后来去医院拆线的时候,大夫告诉我和爸妈,右额一共缝了八针。只是大夫没告诉我们,我的眼球也给摔出毛病了。我的右眼瞳孔是向下看的——这是后来我老婆近距离观察我的时候看出来的。

        如果知道要接老天爷的大活儿需要付出这么惨痛的代价的话,我想我一定会放弃那个大活儿的。在经历了那一次的伤痛之后,我的心情很符合后来电影《夏洛特烦恼》里的一首歌名儿——一次就好。

        然而,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这也不知道是哪位先知说的。事实上的确是这样。

        在我八岁那年,老天爷又安排了我一次。那天天气很好,大哥带着二哥、我和一帮小伙伴儿们到镇上煤矿去玩儿。我们趁着矿上的工人不注意,爬到了高高的像一座小山一样的矿渣堆上。我们玩打仗冲锋游戏。大哥是总指挥。一声令下,小伙伴儿们纷纷向下面发起冲锋。又很不巧,在我身后的二哥脚下打滑,摔了个屁蹲儿,一脚正好踹到我的腰上。我立马翻滚着向矿渣堆下面冲去。滚下去需要一点时间,我下意识用双手紧紧抱住脑袋。须臾,“呯”的一声,我的冲锋任务完成了。滚到下面时,正好有一根直径约30公分的电线杆杵在那儿,我一头撞了上去。大哥二哥和小伙伴儿们都吓坏了。大哥背起我就往姥爷家里跑。那会儿爸妈可能在地里干活儿,只能去找姥爷了。从煤矿到姥爷家大概能有一公里多的路程。我也记不住到底是大哥把我一路背回去的,还是中间换人了。反正到了姥爷家之后,把姥爷吓坏了。二哥用他戴的那顶灰色的帽子给我捂着头上的伤口,拿下帽子给姥爷看的时候,那个帽子直往下淌血。姥爷让大哥赶紧背我到镇医院。后来,我又记不住了。流血太多,我休克了。

        那次血流了不少,但好像没有缝针。只是后来好了以后,脑袋上有好多小坑小疤。也算是两番大难不死吧。

        TMD!就冲这两次大难不死,我也不是个普通人。非常之人必有非常之遇。从那以后,我更加坚信一点:老天爷一定是要给我安排与众不同的大任务的。

        虽然脑袋受过两次重创,对我的大脑好像没造成什么伤害。我上小学的时候,语文和数学一直是双百,而且每次考试时,老师的试卷还没发完,我就已经检查完交卷了。每次都是满分。这种状况,在四年级时候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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