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 道德规范 (2 / 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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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道德规范 (2 / 6)
        于是统治阶级就凌驾于法律之上,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许多人以为秦朝是法治国家……但实际上只要一对比就知道,这其实是彻头彻尾的君主集权、人治国家,是法治国家的反面。

        另一方面。

        就是这时期的法家过于片面,以为只需要法家就够,其它所有什么什么家都是蛊惑人心,都应该禁止、解散。

        幸运的是此时的嬴政只是部份听取采纳法家思想。

        以现代的观点来看这肯定是错误的。

        因为除了法律之外还有个叫道德规范的东西。

        道德规范就是人类社会中逐步形成的默认的善恶标准,哪些是好的哪些是不好的,靠自觉遵守,虽然不违法但却是不道德且受社会谴责的东西。

        道德规范与法律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共同发挥作用的。

        如果把所有条条纲纲都规定为法律并执行的话,那么立法、行政、司法等机构至少要再大上几倍,监狱住满了犯人国家还是乱的。

        反之,如果在国家的引导下社会形成了一个良好的道德规范,法律机构就省事得多,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我国的道德规范相当一部分是来自儒家的“仁义道德”,法律思想则受法家的影响。

        也就是说,儒家与法家其实是可以并存且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凡是没有非儒家圈国家,其道德规范往往就建立在神学上,也就是以虚幻的神来评判好坏善恶……做坏事就下地狱,做好事上天堂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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