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八百四十章、暴涨传闻(3) (2 / 3)
所以,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无缘申贷,但可以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也就是银行按揭贷款。
只要您在贷款银行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资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且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那么就可申请使用银行按揭贷款。
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时注意事项:
1、对家庭现有经济实力作综合评估,以此确定首付款与贷款比例。银行审批的贷款额度一般来讲是小于或等于申请的贷款额度,避免贷款额度不足而造成房屋买卖合同违约。
2、对家庭未来的收入及支出作合理的预期。谨慎的制定贷款及还款计划,如果你的预期收入有风险以及有较大的预期支出,将会削弱你的还款能力,从而影响你的还款资信。
3、预算还款能力。还款能力是决定可贷款额度的重要依据,其计算方式是:家庭平均月收入减去家庭平均月支出的余额,在计算时要考虑收入和支出的可能变化。
4、预算最高可承受的贷款额度。月还款能力与月还款额相等的贷款额度为其最高可承受的贷款额度。
5、首付款的宽松原则。首期付款不要把手头的现金用完,而应留有资金用于装修、配置、还款、投资、创业的费用。
6、评估所买房屋的贷款资格。若是房龄太久,贷款成数有可能达不到你的要求,还有一些房屋银行是不贷款的,比如拍卖的房屋。
以免因不能贷款或贷款额度不足而影响你的购房计划,甚至因贷款原因不能支付卖方房款而造成违约。
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借款人以所购本府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随着住房体制改革的深入,个人购房向银行贷款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组成的组合性个人住房担保贷款,已成为构筑良好的住房金融体系和中国实施政策性与商业性并重的住房金融发展的需要。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一般为10-29万元,如果购房款超过这个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这两种贷款合起来称之为组合贷款。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更多完整内容阅读登陆
《墨缘文学网,https://wap.mywenxue.org》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