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三章 郑芝龙 (5 / 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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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一三章 郑芝龙 (5 / 6)
        无论来了多少外国商船,大明官员一年就给皇帝收四万两。

        已经几十年这个数字了。

        这就是大明朝廷收的海关税,或者叫舶税。

        至于针对本国出海商船征收的,一是引税,也就是出海许可证,这个税忽略不计就可以,因为一年总共几百两,每引六两,最初才三两,一年额定发一百一十引,六百六十两,税监太监在的时候他不按限额发,可能一年收的多一些,但额定就是一年六百六十两。

        二是水饷。

        也就是本国商船货物进口税。

        这个同样忽略就可以,因为税率低得令人发指,百分之二,这种是针对合法商船收的,每年一百一十引就是一百一十艘,而且绝大多数在外海逃税提前就接货了,甚至后来水师就跟护送哪个高官显贵一样,回来一艘船就一路押送到广州防止半路卸货。不过问题是大明水师也走私啊,水师战舰也接货啊。

        就这税率还能收几个钱?

        至于不合法的商船……

        不合法的谁他玛进港交税啊!

        三是一项附加税。

        而且是一项脑残的附加税,因为变成了美洲白银的中转站,那些大明商船的船主把货运过去就能换大量白银,所以都往马尼拉跑,但那里回程根本没有值得运回来的东西啊。这样广州的官员收的之前那个水饷就减少,所以强制性每艘加一百五十两,这样那些商船干脆装大米,本来这是一个补充广州本地粮食不足的好办法,但官员们加了限制,最多五十石,多出的按照贩运番米收税。

        本来广州大米就不足还为了那点不够官员一桌酒席的银子限制商船往回运大米。

        明明该鼓励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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