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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6章 学分制度 (1 / 3)
只要学生在“实习协定书”上签了名,就视为同意参加学校指派的各种实习任务,内容通常是为殖民公司或者军方提供服务。
当然,校方也不至于强迫学生一定要参加某项实习任务。每次有新的实习任务出台,都会提前一到两周张贴在校园布告栏上,学生们可以挑选自己感兴趣或者比较擅长的实习工作,提前三天向院方报名,院方则会根据报名人数做出相应的安排。
此外,学生参加实习任务,也不是免费给殖民公司或者军方打工。只要在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的完成自己分内的工作,学院会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一定奖励分数——也就是所谓的“实习积分”。
既然校方不做强制性要求,那是不是意味着,学生可以拒绝参加一切实习任务?
很遗憾,答案是否定的。
就拿米德嘉德大学奥法研究院来说,一个学生若想顺利毕业并且拿到硕士学位,必须满足三项硬性条件。
首先,法师专业的施法等级不低于7级,术士专业的施法等级不得低于8级。
第二,在校就读期间,累计获得不少于100点实习积分。
第三,在权威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累计获得不少于40点学术积分。
“实习积分”和“学术积分”,前者考察实践能力,后者检验理论水平,两者统称为“学分”。
学校虽然不会强迫学生必须参加某项实习任务,但是学生积累不到足够的实习积分就无法按期毕业,其实还是存在一种半强迫式的约束。
学生们的自由,仅限于挑选适合自己的实习任务。
事实上,难度越高的任务,能够获得的实习积分也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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