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章 改制 (2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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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六十章 改制 (2 / 4)
        比如苏元贞的本官是殿中侍御史,差遣是郑州知州,结果他拿着自己定工资级别的本官,把人家真正负责弹劾工作的御史蔡确弹劾了一次,这就是职务不明造成的混乱。

        因为殿中侍御史这个官职除了可以做本官,还能做差遣,朝中另有真正干这个差遣的人存在。

        比如当年赵公大展雄风,弹劾陈执中去职,就是在这个差遣上。

        而赵抃当时的本官,却又是翰林学士。

        这就大宋冗官现象的存在现实,大量职务虚实间杂,给了很多人偷懒的空间,造成官员在其位不谋其政,互相推诿、扯皮的情况非常普遍。

        而且官职不但名不副实,且官职之间的进阶,还达到惊人的三十七阶之多。

        所有这些,导致一个下级部门,同时有几个上级管理部门存在,下头常常都不知道,到底谁才是真正的管理者。

        甚至真正能有效管理的,一个都没有,有些下属工作多年,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上级是谁!

        因此减少冗官冗政的弊端,提高朝廷的办事效率,这一场官制改革,必须进行。

        怎么进行呢?其实也不难,将政令归还给相应的部门,恢复唐代三省制度,基本便可以将官制理顺。

        大宋如今已经存在门下省,中书省和尚书省,但是都是寄托虚衔,安养元戎的地方,称谓“寄禄官”。

        而真正的中枢政务,却另设了一个名目,称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代替三省行使职权。

        这依旧是小朝廷混乱的格局,已经不符合大宋如今的勃勃气象。

        因此臣请改革官制,校勘唐六典,将之与如今大宋机构的职能进行参照划分,还政三省,恢复大朝廷的制度规模。

        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之职;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之职;借以发挥中书揆议、门下审复、尚书承行的职能,实际上权归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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