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一章 弊端 (2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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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一章 弊端 (2 / 4)
        说白了,市易务就是先从外地商人们手上购入商品,然后将商品赊贷给承包市易务的京中大商人,大商人转包给小商人,小商人卖完东西后偿还。除了手续费,另加收白费之二十的年利息,逾期不还,则再每月加收百分之二的罚息。

        其实这就是一种强行借贷,然后还要加上国家市场垄断,还要加上**既当裁判又当球员。

        王安石任命吕嘉问提举此事,吕嘉问是吕氏“家贼”,到后来《宋史》都将他与吕公著吕公弼等吕氏高官单独分开列传的,想得到家族政治庇佑提携绝不可能,没有一点前途,得此机会,当然踊跃报效。

        吕嘉问整理市易法条文后上书,其建议中有重要一条:“兼并之家较固取利,令市易务觉察,申三司,按置以法。”

        赵顼认为这条让市易司权力过重,将之削去。御史刘孝孙言:“于此见陛下宽仁爱民之至。”

        安石曰:“孝孙称颂此事,以为圣政,臣愚窃谓此乃圣政之阙也。”

        意思是这一条的取消,让兼并之家没有了约束,会削弱市易法的效果。

        由于这法是打着陕西沿边市易得利,官民汉蕃尽皆称便的旗号开的头,而且吕嘉问更是其心可诛,不是针对的四通商号那才见了鬼了!

        所以苏油坚决拒绝背锅,立即上章表示强烈反对。

        首先,是不是所有商品,都必须先入市易务后才能买卖?如果不限制商品种类,百姓从市易务贷出,先交一笔手续费,卖完之后还要交两分利息,那他的年利润,起码得在三成以上。

        要是差价巨大的商品还好,要是普通小商品,能有这么高的利润吗?那老百姓卖完东西还完贷款之后,不是亏本吗?

        如果发生这种现象,市易务怎么解决?其一只能是压低进价,这不是违背了保护进京商人的初衷吗?其二就是提高卖价,这不是让汴京小老百姓消费者吃亏吗?

        如果朝廷的目的是保护商业抑制兼并促进流通,其实非常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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