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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 孩子 (3 / 6)
程颐则表示反对,认为起点应该延后:“冠所以责成人,十二年非可责之时。”
朱熹则持另一观点,光年龄到了,没有相关基础知识储备也不行:“若敦厚好古之君子,俟其子年十五以上,能通《孝经》、《论语》,粗知礼义之方,然后冠之,斯其美矣。”
不管怎么争论吧,其实事情的本质大家还是清楚的——既冠,则责。
做不到这点,就是虚礼。
不管年龄大小,加了冠,你就是大人了,必须以大人的行为规范来要求。
……
到了苏油这里,事情就来了个颠倒——你完全达到了行使成人之礼的要求,因此可以加冠!
这是龙昌期龙大儒提出的建议,他已经忍了一年,是可忍,孰不可忍!
正是因为这娃没有加冠,所以被他钻了多少空子?
不然你让唐彦通去江上操舟试试看?!士林公议喷不死他!
这娃从五岁开始,就早知礼义之方,能行四者之行——与八公相依为命,为孝;收揽可龙里群童,为悌;游说大理擒侬智高,为忠;与江卿关系良好,说动他们招抚流亡,帮助衙门解决问题,为顺。
如果以治人为标准来判断,二林部那档子不提,光可龙里一处,土地庙一处,这娃早都治出花儿来了!
但是!他仗着自己年岁还小,东一榔头西一棒槌,调皮捣蛋不用心学习,还让人不方便责罚,这是一种严重的作弊的行为!
因此对这个捣蛋鬼,啊不特例!必须赶紧给他加冠,以成人之礼责之,才好严加管束。
所有人,所有大人,都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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