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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卷 关于维尔族问题 (3 / 14)
而法律政策对于俩个主体的双重标准,又使得少数民族中作恶的人得不到法律应有的惩罚,所以产生了伪币驱逐良币的效应,进一步的使得少数民族的素质降低,从而更加一步使得双方的矛盾激化)。
当然这也是政府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而在一定时期的特殊政策,毕竟在少数民族精英阶层上升路径上设置了难以逾越的阻碍,在底层自然要有相应的补偿。但是法律始终是最后的底线的,是不应该作出妥协的,这一点尤其是最为重要的。
五:在政治因素上。
因为改革开放之后,社会上主流风气变得一切向钱看,再加上通货膨胀的不断加剧,社会成本的进一步提高,而正常**的无法正常提高和权力的过于集中,所以就导致了**的横行。
往往中央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一些支持,经过一系列的克扣之后,真正到达老百姓手里的就几乎没有了。而**,也导致了领导干部贪生怕死,贪乐怕苦,不愿意深入基层,从而导致了少数民族基层的意见无法上传。也导致了对于中央的失望,而这也使得中央对于民族地区尤其是基层和农村偏远地区控制力急剧减弱。
六:教育因素上。
因为贪腐问题的存在,再加上汉族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监管的缺失,以及维语和汉语的巨大差异xi
g和汉语,汉族文化的难以学习xi
g,维尔对于异种文化的抵御xi
g。所以就导致了一方面真正落实到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资金的匮乏,教育设施的落后,教师人才的匮乏。另外一方面也导致了少数民族学习汉语的困难。
而当今社会又是一个高度信息化,知识化的社会。而在中国,社会信息和高等教育主要是被汉族语言所垄断的。所以就导致少数民族的人教育程度普遍不高,而教育程度的普遍不高友导致他们无法顺利的在以汉人为主体的城市里找到心仪的工作。再加上全球经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经济的增长放缓,导致全国就业率的进一步下滑。试想连汉族大学生都比较难找到合适的工作了,更何况是文化,信仰,语言不同的少数民族。
而少数民族青年一方面缺少教育,职业培训,另外一方面又在汉人为主体的现代都市里没有特别深厚的人际关系(在东方社会里面,人际关系往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并且有时候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比如说一个有权势的人犯了法,本来是判处十年,但是可以通过一系列人脉关系,从而减少到三年,再通过假释,保外就医,减刑等,完全可以不在监狱中,理论上的判处只能是理论。
再比如在找工作的时候,一般也是亲戚,同学帮忙找,而少数民族的主要关系是在农村或者边远地区,所以在城市里也就一般只能找一些最为底层的工作。而越在底层,则社会的yi
暗面体现的越为突出。当少数民族的人到达一个陌生城市的底层时,往往会被当地**势力所压迫。再因为没有权势,以及司法的缺失,所以很多时候也就不得不以命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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