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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回 鬼胎 (3 / 4)
人死后,其“魂魄”犹能作怪为鬼,即“人死而为鬼者”。人死曰鬼!凡此皆以鬼神为人格神,认为人死后,其灵魂能给人以祸福。
鬼神亡灵不仅存在,还可以通过“梦寐”、“附体”“投胎夺舍”等形式与生者进行沟通,更有鬼神借人身、动物之体报恩报仇,索命债、财物之说,还有鬼神感召天地兴起灾变之事。
道门认为杀生害命,其死后为厉鬼冤魂必然来报仇,或者行病,或者摄毒,甚至于夺命。
须知人心生一念,天地悉皆知。一念起而三界六道鬼神皆知。举头三尺有神明。
鬼神察人善恶,而降祸福。鬼神不论众生之富贵贫贱,公平执行因果法则。故人可欺,则鬼神不可欺。
三、修道而成仙道神灵。
三界众生,积善行德,不断利益众生,修炼而成。
人、动植物在觉悟之后,明心见性,慈悲为怀,回归“道”,而所获得的一种功德能量,超越六道轮回后乃尊为“仙”。也指了悟了天地真相,具备非凡的能力和圆满的智慧者,悟道、修道、行道的觉行圆满者。当然也包括建功立业的人死后灵魂受人信仰之神。
四、心乃鬼神之门户,三教合一,不过修心也。
还在苦海中挣扎的芸芸众生,应该在经卷中放下贪嗔痴慢疑,远离颠倒妄想、分别与执着,回归于清净明觉的本源——道,只有这样才能出离苦海,永脱轮回。
人心死而道心活。众生所以不得真道者,为有妄心。人在道内,道在心中。
惟清静能入真“道”,至诚之心,方能感应天地,明“鬼神”之道。
“身怀六甲”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指称女子怀孕的说法。
从字面上看,“六甲”似应是胎儿的代称,可为什么以“六甲”指代胎儿,人们却不甚明了。
“六甲”的观念源于上古之人对天干和地支的使用。
“甲”为天干之首,从而形成了六组以甲子、甲戌、甲申、甲午、甲辰、甲寅为首的干支搭配,被称为“六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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