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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四回 牢 (3 / 4)
由于不存在国家组织形式,人民之间的冲突以习惯、血腥复仇的方式得以解决。
原始社会后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人民开始结成群体,使用磨制或者打制好的石器进行狩猎,产品有了剩余。
氏族首领无偿的占有了剩余产品,于是社会出现了私有制,人类社会出现了两大对立的阶级,即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
人类社会也就从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开始进入到第一个阶级社会。
伴随着阶级的产生,出现了国家组织形式。
掌握国家权利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以国家的意志体现出来,这就是法律。
违法者视为犯罪,对犯罪者要进行惩罚,由此出现了刑罚和牢。
牢的产生是随着阶级的变化需要而变化的,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反映着统治阶级的意志。
因此,监狱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国家的暴力机器之一,是随着阶级、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会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奴隶制国家的牢是以刑罚观念及刑罚执行以复仇主义为目的,刑罚手段主要是生命刑和肉刑,牢是用来关押等待执行刑罚和未决罪犯的地方。
华夏最早提出创建牢的人是皋陶。他是华夏大地上神话中公正的法官,清脸鸟嘴,铁面无私。
皋陶有一只獬豸,能知道谁是有罪的人,皋陶审理案件,遇到疑难,就牵来神羊,神羊只触有罪的人。
皋陶为皋城人,皋陶是黄帝之子少昊之后,乃古六安国始祖,相传为东夷族首领,偃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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