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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支持科考 (3 / 4)
刘曜认为,应该由朝廷统一命题,且必须针对不同岗位出不同试题。
考试的时间应该放在每年的固定月份,由各郡府组织考试,每年一次。
对于考核合格者,朝廷授予进士证书,代表拥有了做官的资格!
接下来也是先实习观察,然后根据实际能力,授予不同职务。
这种方法与第二种一样,也必须公开规范,形成制度法律,禁止**!
当然了,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的人,至少是县中学堂的毕业生,其他任何人都没资格!
刘曜特别强调,第一种竞选制,只针对乡级及以下官员,不适用乡级之上的官员选拔。
至于其余两种,县级及以下官员全部适用!
乡长凭政绩,可以升上去做县令,县令有本事也可以升上去做郡级官员。
郡守与中央十二部的部长乃同一个级别,县令与中央各部下属的司正乃同一个级别!
一个人只要真的有才能,完全可以从一个乡长做起,一步步登上与中央部长平起平坐的郡守之位!
刘曜之所以这么规定,一方面是为了缩小地方官员与京官的级别差距,让有才能的人愿意到地方上任职。
另一方面也是给基层官员一个发愤图强的目标,乡长实力强大的话,完全可以凭优秀的政绩,用数十年的时间,爬到县令的位置上。
而一个地方县令若能认真履职,好好干,有生之年当上郡守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郡守可是与中央部长平级的职位,一旦坐上,那就觉得是光宗耀祖,振兴门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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