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以血为源 (1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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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以血为源 (1 / 4)
        血迹……变淡了?

        江逍连忙仔细定睛望向自己的右手食指,又连忙伸出左手的食指,在心韵的脸轻轻抹了一下,沾染了一些血汗。

        没有错!右手食指的颜色,果然左手新沾的淡了许多。若不是双手同时对,只怕还不是那么容易发现。

        人体的血液含有铁,在空气暴露一段时间后会氧化,颜色应该是只会越来越深的才对!

        而且仔细观察之下,江逍更发现了,右手食指的心韵血液,其实并不是单纯的颜色变淡,而是……整个变得稀薄起来!

        好像……那些血液正在向着空气挥发!

        江逍再没有丝毫的片刻犹豫,立刻将周围去探查敌情的蚊子收了回来,飞快地演化出了一只棕白相间的小狗来。

        史宾格犬,所有犬类之,嗅觉最灵敏的一种,也是机场安全最常用的犬种。

        虽然限于紫烟那团细胞的体积大小,江逍无法将其演化成成年的史宾格,但即便是幼犬,嗅觉却并不会因此而降低。

        而当史宾格刚刚从江逍的掌心之凝聚成型之时,江逍通过与紫烟细胞之间的精神联系,也一瞬间感应到了异样!

        “得水!你来开车!开回伊尔库茨克!”江逍猛地一推得水,将他推了驾驶座,自己则绕过车头,跳了副驾驶的位置之。

        得水也一直都是个干脆利落的人,知道此刻情况紧急,没有再废话多问半句,麻利地发动汽车,掉转方向,一脚油门便向着来时的方向飞速驶去。

        “找到敌人了么?”隔着挡板,乱壤焦急地对江逍问道。

        “现在还没有。但至少……已经有了线索了。”江逍声音低沉,回答完了乱壤的问题,又转向得水:“到了城区之后,按照我的指示开。”

        他打开了副驾驶旁的车窗,不顾外面刺骨的寒风,让那只小史宾格贪婪地捕捉着空气那稀薄的血腥气。

        心韵的血液,从身体的各处毛孔之自动渗出之后,并不是简单地停留在体表,而是被飞快地蒸发……或者说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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