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重回山庄(三) (1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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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重回山庄(三) (1 / 4)
        看着许敬宗半死不活的样子,殷清风在想,要不要学着某些纨绔子弟的样子,或者用脚尖踢踢他的肩膀,或是蹲下去拍拍他的脑袋,然后说些让他更魂飞魄散的话?

        他想了想还是算了,没必要在这种人身上展示恶趣味来找成功感。他扫了一圈地上那群惊魂不定人,向王雄涎挥了下手,“开始。”

        说完,他转身离开。

        王雄涎得到命令后,展开手里的纸张,说道“点到名字的人站起来。许敬宗、许昂、许昱、许昪、许杲、虞氏、许谨言、许仲孙、王续、王许氏、王德俭、王许氏、以上者,皆为开国蓝田县男殷清风之私奴。”

        在许敬宗最坏的打算里,哪怕是按照三月份才颁布的《武德律》规定,最多就是他和许昂会被砍脑袋,但其他人,包括妹夫一家最多是流放。但王雄涎最后一句话,则彻底击溃了许敬宗的神经。

        谋反罪最迟出现在战国时期,秦惠王杀商鞅的罪名便是谋反罪。

        某人被冠上谋反罪之后,还要株连亲族。秦朝规定是三族,例如李斯与赵高两家。

        三族是指父族、同产、妻族。或父族、母族、妻族。

        父族是指包括自己自己在内的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母族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妻族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同产是指同母兄弟、无长少是指不管年龄大小。

        按照《武德律》规定谋反者,连坐三族,主犯处斩、从犯处绞,亲属流两千里。

        许敬宗宁可李渊或李世民以《武德律》来处置他的全家,也不愿亲族成为某人的私奴,尤其是成为殷清风的私奴。私奴的境遇有多凄惨,他从懂事的时候就知道。但他万万没想到,某一天,他的家人会沦为别人的玩物。

        许敬宗抬起头来,嘴里发出“荷荷”的声音,伸出一只手抓向已经远走的殷清风。

        王雄涎低头瞅了他一眼,撇了撇嘴,抬头喝道“仔细查对人数,把念到名字的人都捆起来带走!”

        韩成峰、李东他们见多了这种垂死挣扎,一个个面无表情的将那些衣服华丽者,挨个儿从人堆儿里揪出来。每揪出来一个,身后的家将就捆起来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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