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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惦念 (2 / 4)
听着看着,不可生事,不须胡思乱想,这是将近耳顺之年的陈伯的法子,你也要这么做?从现在起,就一副暮年心态把明哲保身当做处事原则?
但,不这么做,又要怎么做?自己又能做些什么呢?
陈旭日,你能做些什么呢?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在千万同胞处于水深火热的挣扎中,你能做些什么呢……
第二天的朝阳如期升起,雨后的天空碧蓝如洗,阳光一如既往的灿烂辉煌。
早朝的气氛却是非常凝重。
上个月末,宫里暴出内监交接外廷一事,事涉顺治身边最得宠信的大太监吴良辅。
此事交由内大臣严查,至今日,一应事由,俱以查证清楚,一应人等,俱跪在殿前,听候发落。
这件震动朝野的外官贿结太监案,当事人除了吴良辅,还有内翰林弘文院大学士陈之遴,及陈维新、吴惟华、王之纲、王秉乾等一众官员。
陈之遴出自世代书香门第的浙江海宁陈家,顺治二年入朝,受摄政王多尔衮器重,先被授四品秘书院侍读学士,后被快速提升为礼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多尔衮死后,又得顺治重用,升礼部尚书加太子太保衔,并于顺治九年被授弘文院大学士而“入阁拜相”,此乃文职正一品,前后只经过八年就做到这地步可算“大起”了。
然而宦海多风波。之后几年陈之遴几起几落,直到现在也不得消停。
御坐上,顺治低头沉吟不语,御史立即当庭跪倒:“陈之遴原系前朝词臣,皇上对其几加殊恩,他不图报效君恩,屡犯罪责。前有市权豪纵,虽蒙诘责,不思闭门省罪,即于次日外出遨游,逍遥恣肆,罪不容诛……皇上不念前罪,待之宽厚,此人不思悔改,复做贿结内监吴良辅……按罪当斩不赦!”
郑亲王亦出首奏道:“陈之遴对皇上教训不恭,良心已昧,此次竟敢公然冒大不讳,与内侍吴良辅勾结。前明宦官为祸,流毒无穷,我大清有此前车之鉴,严禁太监不得有一丝一毫干预朝政之行为。皇上命工部铸铁牌矗立在宫内交泰殿门前,日日可见:以后但有犯法干政,窃权纳贿,嘱托内外衙门,交接满、汉官员,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贤否者,即行凌迟处死,定不姑贷。陈之遴和吴良辅公然抗旨,其罪当诛,请皇上下令,依律处置,以正典刑!”
一时间,堂上官员,附议者众。
顺治再不能保持沉默,“此事首尾,朕听的明白。有其果,必有其因。事情起因,诸位臣工心里自是清楚,朕以为,若俱按迹穷究,犯罪株连甚多。”
此言一出,下边立时响起一片窍窍私语声。这话哪有个听不明白的,皇帝之意,竟是要从轻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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