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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1 / 4)
承运元年初夏,更改年号的诏令已传达四月之久,百盟主要城镇基本上已更换了新的年历表,知历守法,也算是和家国有个互动,表明表明自己也是个遵纪守法的好盟民。
合庄村,百盟界土上一个偏远的山村,村不大,村民不过百十来口,虽村里没什么大户,却是人人过着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的安心生活,村里没有人关心现今年号是承运,还是乘风。爱国对于屁斗民来也是爱的,只不过爱国哪顶的上一顿温饱来的实在。
“啷个哩个啷,啷个哩个啷……谁家娘美又美啊,谁家阿郎动了心房啊啊啊……”
略显乡土的调从村中道中传来,调声响浑厚,不能不好听,却刚好打破这村落宁静的清晨。
村东头老李头家的狗吠了,村西王大娘家燃起袅袅炊烟,泼皮阿五又开始骂娘,道旁孙寡妇悄悄推开半掩的房门,在她印象中那个二十来岁的少年郎很快便会在她门前经过。
“呦,孙姐,早啊。姐你是越来越好看了啊!”
一个二十来岁的郎当青年,口中叼一根不知从哪拔来的杂草,声音含糊的向孙寡妇打了着招呼。
孙寡妇听见年轻人向自己打招呼,却是赶紧关上了屋门,屋中乒哩乓啷,好不热闹,这许是寡妇屋中藏了个汉吧,也不知是哪家的汉有这福气。
年轻人嘿嘿笑了两声,继续哼着曲向村外走着,青年身高不矮,却是稍显瘦弱,一身衣服有些破烂,衣襟前沾满了血污,衣摆处明显还有两块被火烧破的窟窿。一头显的有些微黄的头发,披在身后略显有些随意。青年一身衣服看着有些邋遢,脸上收拾的却极为干净,从而显得眉目较为清晰,虽年轻人长的不是十分英俊,却是十分耐看,右脸颊上还有道淡淡的疤痕平添了几分匪气,难怪孙寡妇总在清晨半掩了房门。
年轻人不多一会便走出了村,村外有条蜿蜒的溪,溪水清澈,青年挽起袖,身体半蹲双手支与地面稍一倾身便喝了两口溪水,清晨的溪水很是醒神,喝完溪水,青年伸出双手捧了两把溪水扑在了脸上。
“虫哥儿,早啊!”一声稚嫩却格外亲切的问候声,在青年身后响起。
青年不用回头,也早知晓身后来人是谁,青年喝完水,用袖擦了擦脸上的溪水,抬头看了一眼溪对面的茂密山林,嘴角轻轻上扬:“狗儿,今天想吃啥野味。”
狗是一个十来岁的半大孩童,孩的老爹本是村里的狩猎一把手,却不想在狗三岁那年进山遇到了大暴雨,从此便杳无音讯。狗他娘因思夫成疾没过几个月也撒手人寰。狗本还有个捡来的疯癫爷爷,疯癫老爷是狗他爹在村口捡来的。
狗家凭自家男人的本事日过的也算殷实,狗他娘心地善良,看老人疯疯癫癫便收留在家中。疯癫老人神志不清,手中总是捧着个铁片,逢人便这是宝贝,确对狗的“虫哥儿”极为排斥,每次见到少年都得把他的宝贝使劲捂在怀中,生怕那个瘦高的少年抢了他的宝贝。老人在今年年初的时候也不知怎得,丢下他的宝贝,从此也消失不见了。起来,狗算是个可怜人啊,所以他极愿意跟着与自己一样“可怜”的“虫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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