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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闺蜜的少女时代 (1 / 2)
苏雨薇请客那天,饭店老板夫妇还有杨笑波的老公,她又把自己最好的朋友也就是闺蜜也叫了来。
起闺蜜林玉她们的交情能追述到童年。她们好像就为碰到一起而生的。从就是邻居,上学时又在一个学校。林玉比苏雨薇大三岁,参加工作后,他们还曾经在一个单位并肩战斗了好几年。虽然先后离开原单位,这些丝毫没影响她们的感情。反而成了知心朋友。
林玉上初中那会儿,就是远近闻名的美人坯。肤白颊红,一双含情秋波眼,桃花烁烁流连忘返。苏雨薇启蒙较晚,林美人都已经情窦初开了,苏雨薇还在学不知天高地厚地傻玩傻玩呢。两人都在厂矿类的弟学,中学和学都在一个操场里。
关于童年的记忆,苏雨薇总是不甚清晰,而对林玉最难忘的记忆还是因为她的美貌。苏雨薇上学二年级的时候,林玉临近学毕业。等到苏雨薇上三年级的时候,林玉已经初中在读了。那时候常常有年长的男生在路上围追堵截林玉,不是往她书包塞情书就是拦路直接交朋友。苏雨薇似乎从来没有遇到过此等待遇。林玉她上学的时候就习惯了。那时候苏雨薇个的,人也瘦瘦的好像营养不良。而林玉则不同了,她花枝招展体态丰盈。
苏雨薇搜肠刮肚的记忆中,好不容易有一次在路上遇上一个又高又帅的男孩截住了她,苏雨薇对这个男孩还颇有好感,也有一点忐忑,她还没来得及害怕,就听帅哥,常跟你一起上学那个女孩儿是谁?你能不能帮我带封信?苏雨薇一听,大失所望气得脸通红背起书包就跑,边跑边骂又气又羞。
林玉今年三十六岁,女儿已经十七了,这里面是有故事的。
林玉十七岁那年,经历了刻骨铭心的初恋。这个初恋如恶梦一般,围绕着她的生活。这段孽缘挥之不去,女儿李琳就是最好的见证。
林玉的初恋对象也就是李琳的父亲当年也只有二十岁。二十岁的李国富学就辍学了,无所事事的他整天打架斗殴。
林玉每次与苏雨薇讨论喜欢文学的时候,她总是一副江湖大姐的作派瞧不起地对她,告诉你,我九岁就读《红楼梦》了,你那时候还不认字呢。而且她专挑男女感情的情节读。她,她十一、二就懂得了男女之情,而苏雨薇经历了初恋也还在懵懵懂懂之间。林玉从来不否认她是一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心里却有一颗多情的种。
林玉从就漂亮迷人。女人只有和女人相比较,才能有高下之分。苏雨薇的美丽在于内敛。也就是越看越好看,而林玉则不然,她如一团火光彩照人,你一见就会为之燃烧。她的美丽外在、狂野让人猝不及防。两人在一起时,总是她先能赢得别人的眼球,而苏雨薇如茶需要品,慢慢细品。
林玉喜欢和男生杀进杀出,崇尚江湖道义。学习成绩吊儿郎当,时间久了难免流传出恶名,当然也受到过来自男生的欺负。李国富家就在学校附近,他经常截男生女生,据他自己他是杀富济贫。富和贫不知道在他的世界里是怎么区分的,反正男男女女的学生半数以上都被他“关照”,给了钱豪气放行,不给三、五成群的混就打。慢慢的他看上了林玉,成了她名符其实的保护伞。
李国富抢来的钱大多被他们挥霍一空,有时抢到林玉的好友时,只要林玉一声,李国富就如数归还,那气魄如同黑社会老大。林玉很是风光了一阵。林玉和苏雨薇是邻居,关系谈不上好,也谈不上不好。有一次被李国富抢去两元钱,沮丧的苏雨薇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求到了林玉。林玉一听,大姐大的仗义涌了上来,她第一时间找到李国富,,你睁开眼睛好好看看,这是我的姐们,敢打她的主意。李国富点头哈腰乖乖地如数奉还,还不忘讨好地给她买了一瓶五毛钱的透心凉。
李国富是一个名符其实的痞,自封斧头帮帮主,不知道为什么一见林玉他就缩头缩脑,完全没了江湖地位。
两个人相互利用。李国富喜欢她的美貌,林玉仰仗他的义气。两人越走越近,什么时候分不开的,林玉自己都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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