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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中亚政策 (4 / 7)
先是教育。秦旭让礼部编写出了一部以《秦律《秦法》为大纲的教学教材。规定黔首郡各的的学校必须以此为标准进行教学。
黔首郡原本的基层学校有十七万六千九百一十四所。中级学校有五万四千九百所。高等院有四百七十一所。在这个基上。秦旭又投入了大笔资金进行改造和修建。幸好代人都比较重视教育。所以秦旭所花费的心思不多。
而教学语言上。秦旭规定凡子民一律学习古文。以秦朝的小和隶书为基准。其余文字一律废除。
这是改革圣旨中。秦旭措辞最为严厉的一篇。不尊圣旨者。斩。
其次是宗教。对于这点。秦旭没有愚蠢的采用大一统的模式。各个宗教依然允许传播。宗教是一个民的思想。秦旭的帝国此时已经不可能统一的了这些教。但是秦旭进行回策略。传播宗教可以但只要是在大秦的境内传教必须以大秦的文字来传|。而且传播教材也必须使用大秦礼部规定的教材。
同时。秦旭还利用新疆的回教和伊斯兰教的高级长者-改编了《古兰经》这部伊斯兰教的圣经。
当然。初期的改编是完全尊重原著的。但这仅仅限一版印刷的十万册中。从第二版开始会逐步加入各种秦朝人己的思想。比如修改了原文中对真主的称呼。同时加入了秦皇即是真主之子之类的类容。
秦旭的意思是用软刀子渐渐魔化自己软化伊斯兰教的思想影响。这些都是机密。秦旭吩咐了冯四郎好去做不可错。冯四郎自然明白其中的道理。但在这个过程中。四郎
望秦皇能**。即规定除了使用秦文的书籍。其余|部禁掉。
这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在红色讨伐令的实施过程秦旭加入了一条:“收缴所有非秦文所书写的书籍。尽皆焚烧”
绝对不能给后人留一,恋想。
最后是人民。人民才是统治的基础。秦旭了解这一点。所以在对待公民裔民时。秦旭并有太多的偏差。
“公民乃朕之赤子。民亦为朕之赤子。”
只要是真心拥自己的臣民。秦旭绝对不会允许他们受到伤害。武三年。一名原乌兹克斯坦的商,斯穆特卡拉尔在去印度的喀毕经商时。遭到印度政府的暴力执法结果惨死他乡。其亲人悲之告到了阿斯塔纳秦皇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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