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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难相处的大虫 (2 / 4)
到了芝加哥,林枫就准备跑去找默里了,在从乔治?博登汉默那里得知了默里背后的能量后,林枫对他更重视了,最近的事需要向老人家总结汇报一下。结果,刚走到大街上,打电话约好的出租车还没到,就看到了一个人,准备点说是一条虫。
大虫,丹尼斯?罗德曼,正搂着个金樊郎在街上转悠,有行人看到他,也视若无睹。
看来罗德曼在芝加哥也不是很受欢迎啊,换乔丹或者皮蓬,恐怕也不敢像他这样在街上大摇大摆的吧,再仔细看了看,林枫确认,那女的至少不是麦当娜,那就没什么关系了,上去打个招呼,林枫对这个性情乖张的篮板野兽还是很有好感的。
“嗨,丹尼斯。”林枫远远地就开始打招呼,希望他不会一点面子都不给我。
出乎意料的是,罗德曼看到林枫竟然有点欣喜的感觉,马上松开搂着女郎的手,笑着说,“德瑞克?久闻大名,很早就想认识一下了。”
紧紧握了一下罗德曼伸出来的手,林枫还有点丈二金刚摸不到头脑,自己的魅力指数什么时候攀升得这么高了,“我将解说明天你们的比赛,所以来到芝加哥,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
“明天我们的比赛?”罗德曼好像还没反应过来,想了一下才明白,“噢,那正好,既然来到芝加哥,我们找个地方好好玩玩吧,我请客。”说完不由分说就打发走了怀里的女人,又一把搂住了林枫。
林枫还没回过神,身体已经被罗德曼带着走了,没办法,吨位差距实在有点大,感觉到罗德曼身上还有点香气,可真是有点哭笑不得。
稀里糊涂跟着罗德曼来到一个不大的酒吧,大虫一进门就熟络地招呼着酒保,如此熟悉的样子,只能让林枫摇头,真不知道这样的罗德曼,为什么身体还一直这么好。
看到林枫的动作,大虫也猜出他在想什么,笑了笑,首先给林枫倒上一杯酒,“我虽然常来酒吧,但每次其实喝得很少。我不在乎外面的人怎么看,但我知道怎样才能更好地打球。”
能让大虫这样放下身段来解释的人很少,虽然不知道罗德曼为什么这么给自己面子,但林枫自然不会不识趣,率先端起杯子,“干!”
罗德曼对林枫的反应大感满意,很干脆地一口见底,还好,只是40%浓度的人头马,不用担心他会撒酒疯。
男人和女人不同,不会因为逛街和八卦而一下子变成无话不谈的密友,男人之间会多嘴的时候只有一个:喝酒的时候,特别是喝多了的时候。
虽然没喝多少,但罗德曼的话也开始多了起来,“德瑞克,你知道我为什么看你顺眼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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