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长大 (3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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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长大 (3 / 4)
        南山坡确实鸟雀多。再加上,洪伯对沈云的印象很好,直认为他是个诚实的好娃。闻言,没有再追究,只是又次强调:“林子里有大野物,千万不要上去,听到没?”

        “嗯,知道的。”沈云嘴上应得好好的,心里却没打算照做。

        洪伯叹了口气,摸着他的头说道:“洪伯有银钱呢。想吃肉的话,等市集重开,你想吃多少,我们买多少。”因为兵祸的缘故,以前的很多老例没兴了。其中就包括十里八乡每月十五的市集。即便再多的钱,他也割不到肉。不然,他也不会象喂兔子样,顿顿给两个娃吃素。

        “好哇。”沈云又是点头应下。

        其实,他心里很清楚,时半会儿,市集重开不了:来,在返程的路上,他看得很清楚,周边的村子无不被祸害了。大家都忙着夏耕,收拾家园,哪有那份闲心出来赶大集;二来,这里的市集比不得县城里的市集。市集里卖的,都是庄户们自家产的。而刚遭了大劫,谁家有多余的粮食、牲畜拿出来卖?就算有,也得留着自己家过冬,还有应付明年的春荒。他在拳馆管过段时日的流水账,深深的知道,眼下,没有什么比粮食更宝贵。

        所以,每天中午,他继续打猎。

        洪伯注意到他每次只去个把时辰,且带回来的都是些小野味,便猜测他确实没有去老林子里头。再加上,见他每次都是全须全尾的回来,遂慢慢的放了心,不再拘着他。

        须不知,沈云的胆子越来越大。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他已经把附近的山都走了个遍。

        没看到有什么大野物啊?跟洪伯和拴子哥说的不样呢!他心里直犯嘀咕。

        他决定再往稍微远些的山里走走:

        首先,他越来越喜欢打猎。野味好吃,倒是在其次。最主要的是,他发现打猎有益于练金刚拳。为了提高拳术,再苦再难,他也要坚持下去;

        其次,他每次带回来的野味越来越多,觉得自己打猎的本事比以前提高了许多,对锦毛雀、野兔子之类的小野物已经提不起兴趣。他很想找些大点的野物,比如说,野鸡、麂子之类的,来试试身手。而这些,要去更远点的山里才会有;

        再有就是,甜妞和他都已经吃厌了那些小野味,想换换口味——真不是吹的。现在的他,用弹弓打鸟雀,不敢打包票说百发百中,事实上也是十中**。最多次,他带回来的各种鸟雀多达六十多只。蒸、煮、烤……洪伯简直是使尽了全身的解数去料理这些鸟雀。可是,甜妞和他已然提不起兴趣。兔肉也是样的厌了。最后,洪伯只好将他打回来的野味都干制起来,留着冬天吃。

        但是,大些的野味,哪里是那么好打的?头两回,沈云都是空手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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