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文13:老庙黄金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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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13:老庙黄金案
    《罪眼》故事22:《拔得钥匙两年后上门入室抢劼犯被判刑十年》

    前天,通江法院依法判chu入室抢劼的外来民工吴豪杰**10年。

    天海音乐学院女教师祈某1997年曾将串钥匙遗忘在家门上,后被人拔去,但祈没有调换门锁。1999年12月24日凌晨2时许,祈和儿子shu睡中被响声惊醒。祈爬起来发问,即被个黑影重重打了两拳,又被揪住头发、卡住脖子。黑影还不许小孩哭叫,揪住祈的头发到另房间抢得**800元和部手机夺门而去。被吓得半死的祈关上门,才打电话向楼上的邻居、同事求救。

    第3天,守候的民警和保安人员,见男子来拿遗留在祈家附近的自行车,当即对其盘问,此人是23岁的吴豪杰。他两年前拔走了祈家的钥匙,此次入门盗窃,被发现后采取了暴力行为。庭审中吴把自己的行为辩为盗窃,法官依据验伤证明、邻居目击证明等材料,确认吴构成入室抢劼。

    《罪眼》故事23:《jing品案之林为贤等人走私普通货物、tou税案》

    本案是起台商du资公司和大陆、台湾籍人员共同走私普通货物、tou逃税款案件,案件类型新,有定社会影响。结案后,***副院长、**法官撰写了《单位犯罪若干问题的法律适用》分别发表于著名法学刊物。本案的裁判和论文确立了三个法律观点:1、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因为人有限公司具有du立的法人资格,符合有限公司的般属xing。本案也是基于水产公司(人公司)已构成单位犯罪的基础上,对三名被告人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定罪量刑的。2、单位共同犯罪中各单位所chu地位对各单位责任人员的犯罪地位具有决定意义。单位共同犯罪中如果存在单位主、从犯的,对于从犯单位中的责任人员在量刑时也应当按照从犯的地位、用来适用刑罚;对于主犯单位中的责任人员,在量刑时般应按照主犯标准予以chu罚。因为责任人员的意志受制于单位意志,单位意志即是所有责任人员整体意志的反映。当然如果同单位中的不同责任人员对本单位犯罪所起地位、用不样的,在具体量刑时可以有所区分。本案水产公司相对于集团公司而言chu于从犯地位,故对其责任人员即三名被告人在量刑时比照从犯予以减轻chu罚是合理的。3、单位资格否定后,不存在“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提。只有单位犯罪成立的前提下,才有“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存在并以此为量刑依据。如果单位犯罪不成立,比如依照司法解释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实施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chu,则对“单位”的所谓“责任人员”应以个人犯罪论chu,不应再按照“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标准chu理。本案虽然公诉机关撤回对水产公司的起诉,但裁判是基于水产公司构成单位犯罪的前提下,对三被告人以单位责任人员的标准定罪量刑的。评审认为,本案chu理正确,论文分析深入,对单位犯罪相关问题的阐述具有指导意义。且本案在审理中受到台湾事务管理部门和台湾地区有关方面的关注,最后能够合法妥善地chu理,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经研究室chu评并报院长提请我院2008年第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本案符合我院jing品案件的要求,确定为jing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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