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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9:海城“打黑”第一案
    《罪眼》故事11:《回顾19年前海城“打黑”第案》

    里外联手“嘿”掉了家guo企

    回顾19年前海城“打嘿”第案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本市检查机关的办案史上也出现了无数个“第”。这些“第”填补了司法实践的空白,为后来办理该类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借鉴。本市第起组织、领dao、参加黑涉慧xing质组织案移送起诉时的罪名是敲诈勒索和故意伤害,后经检查机关审查后改变了定xing。日前,记者重访了当时在闸北检查院承办此案、现任天海市检查分院公诉chu副chu长的黄伟,听他回忆当年改变此案定xing的前后。

    恶贼欺行霸市

    当年,41岁的葛强根是本市名无业人员。由于tui有残疾,外人多叫他绰号“葛跷”。葛强根年纪虽不算大,可违法犯罪的历史却不短。17岁时就被少教,1983年“严打”时又因盗窃罪被判chu8年**,出狱后,靠倒卖车票维持生计。1996年,他搭识了公兴LUKe运站行李房职工马**,随后又拉拢在稽查大队工的陈**做靠山。然后,他与以前直在站nei拉Ke、贩票的刘**、张**等人起,以帮助拉Ke、带无票乘Ke上车、安排最佳停车位置为由,在公兴LU长途Ke运站nei,向来往于天海和张家港等地的长途Ke车驾驶员强行收取500元至2500元的“管理费”后进行瓜分。葛强根伙还向有关guo家机关工人员行贿,以逃bi执法检查。在较短的时间nei,他们垄断了公兴LUKe运站至张家港等地的运输业务,“黑”掉了家好端端的guo有企业。据统计,在短短两年多时间里,葛强根等人共同牟利达60余万元。人民群众十分痛恨他们的恶行,纷纷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1999年12月,闸北公安分局举端掉了这个为害方的犯罪团伙。

    改变案件定xing

    黄伟回忆说,此案当时移送起诉的罪名是敲诈勒索和故意伤害。但200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黑涉慧xing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当时为承办检查官的黄伟仔细研究了《解释》的有关规定后发现,自己手里正办理的葛强根案的qing节与《解释》中列举的黑涉慧xing质组织的4个特征十分吻合,当时就产生了改变案件定xing的想法。

    他将自己的想法向分管检查长了汇报,检查长很赞同黄伟的想法,认为此案基本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而且有guo家工人员参与,在同类案件中确实比较典型,也倾向认定黑涉慧xing质组织犯罪。

    改变定xing说说简单,做起来并不容易。由于是“第”,没有具体的操细则和现成的司法判例可供参考。其次,如果认定黑涉慧xing质组织犯罪,对社会投资环境是否会造成不利影响?这样的担心也让承办检查官的心理压力增大。但黄伟和他的同事们知道,为名检查官,维护人民权益,是我们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公平正义,则是我们的价值追求。如果因为有困难、有压力而没有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制裁,那是失职也是耻辱。

    定罪证据确凿

    办案组再次仔细地审阅了卷宗,在对现有的事实与证据重新梳理的基础上,对公诉nei容进行了有针对xing的充实和强化。方面让公安机关补充增加相关材料,以进步突出团伙犯罪的特点;另方面寻找案件受害人,复核被殴打、强迫交款的相关证据;同时,进步固定相关guo家工人员为葛强根等人提供“保户伞”的事实证据。半年之后,经多方补充侦查,该案黑涉慧xing质组织犯罪的四个特征明显呈现。闸北区人民检查院以组织、领dao、参加黑涉慧xing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将葛强根等人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因此成为海城“打嘿除恶”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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