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金三旺出手 (1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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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金三旺出手 (1 / 5)
        所谓‘①条鞭法’是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由桂萼在嘉靖十年(①530)提出,之后张居正于万历九年(①5⑧①)推广到全guo。在杨博士脑中破碎的记忆里,历史上是这样评述①条鞭法的历史意义——

        ①①条鞭法实施后,役银编审单位由里甲扩大为州县,对里别之间民户负担畸轻畸重的现象有①定调节作用,使由赋役问题产生的阶级矛盾暂时得到缓解,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②①条鞭法的实行,使长期以来因徭役制对农民所形成的人身奴役关系有所削弱,农民获得较多的自由。另外,相对明chu赋役制而言,①条鞭法较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商品生产的发展具有①定促进作用。赋役的货币化,使较多的农村产品投入市场,促使自然经济进①步瓦解,为工商业的进①步发展创造了条件。

        3降低了课税成本,增加了朝廷赋税收入。实行①条鞭法以后,官府直接把赋役清单发给各户,各户直接把赋役交给官府,去除了里长和粮长的重役及痛苦和拘私舞弊、耗损公粮的弊端。由于以银纳税比以实物纳税运输轻便,使得赋役的缴纳、运输等也非常方便,节约了税收征纳成本,既提高了课税的行政效率,又提高了课税的经济效率。

        在弊端上有学者如此评述——

        大明既没有建立①个区域xing的银库,也没有①个通常的采买机构。尽管地方政府的后勤保障能力有所提高,却仍然不足,还必须由民众无偿应役。税收解运仍然是由专门的接收部门对应专门的供应部门。

        ①条鞭法简化了税收征管但是并未简化税务结构,虽然纳税人可以按易知由单上总的税额缴纳税银,但在地方政府的账目上,所有税目却①①保留、无法化简,官方文移更为复杂。但根本的原因是guo家没有足够的能力在与利益集团的斗争中推行法律。

        ①条鞭法在设计上并不直接针对大户,改革并没有将绝大部分差徭转移到大土地所有者身上,反而是将其扩展到大多数纳税人身上,bao括那些可能只有5亩地的小户身上,由于①条鞭法使税收征管权集中于地方政府,通过加收,州县官可以得到更多可支配收入,这成为他们破坏税法的重要原因。

        在杨博士这个破碎记忆中认定①条鞭法让万历小中兴成为明朝最耀眼的时代,也是促进明朝灭亡的催命符。

        ye。

        何大人风liu①天后依旧jing力充足,但是却是①脸的愤怒,杨博士便宜了何大人,也拿何大人做广告,现在弄得满城都在嘲笑何大人不要脸,说书先生更是将何大人两天来的风liu韵事加以润se后再度重播。

        何大人气得要发疯,他喊来师爷:“这个该死的神汤楼这两天拍卖拍出①百万两银子,你给我算算,按最大的算,可有税他老母对少成。”

        师爷拿起算盘:“丁甲税,保甲税,商税,地保税,人头税??????能砍他三成半,顶多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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