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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县寺命令 (3 / 5)
游徼系郡中委派,平时巡查乡里,职责亦是捕捉盗贼,类似治安巡查员的角色。依照律令,亭部里若出了杀伤案,亭部是需要“与游徼相参,杂诊之”的。姜枫案发时,这个赵迪不知在哪儿,所以不曾告知。
赵迪取出公文,给周澈看过,说道:“县中有令:姜枫闹市杀人,罪不可赦。命尔等守好亭部,严查行人,并搜索全亭诸里,包括山林草泽之地,不许漏掉一处。”
“诺。”
他的随从从坐骑上的包裹中拿出一份画像,交给周仓,说道:“此为姜枫画像,速挂亭中壁上,县中吩咐,能生擒贼,赏钱千,如违令,亭长罚金二两。”
亭长和亭部众人地位低贱,俸禄浅薄,连谷带钱加在一块儿,一个月的俸禄不足千钱。如果能生擒,便等同多得一月俸禄;如果违令,二两金价值一两千钱,底下两个月就等着喝西北风吧。
周仓拿住画像,沉声答道:“诺。”
赵迪又道:“此次捕贼,县君亲自部署,具体行动听从县尉荀君的指挥。”
凡有盗贼,县令主抓,县尉行动,这是惯例了。周仓应了声诺,问道:“不知荀君有何命令?”
“荀君统带吏士,已出城逐亭搜捕了。你们在本亭等着就是。”
周澈心道:“姜枫虽胆壮骁勇,但只不过是一个人,为了追捕他,县尉居然召集吏、士,如此大张旗鼓,不知其中有没有陈松鼓吹的功劳?”
他开口试探地说道:“听目击者说,姜枫杀人后往颍川跑了。……,如果他不在本县?”县令(长)是不能越境捕人的,不过,在犯人逃亡的情况下,可以请求它县协助帮忙。果然,那游徼赵迪答道:“县君已派人前去颍川,请颍川那个县的县君协助‘逐捕’了。”
令下如霹雳,游徼赵迪不敢过多耽误,把事情交代清楚,翻身上马。
周澈诸人长揖送别。
赵迪两人打马转走,奔上官道。时已近午,路上来往的人颇多,纷纷闪避。只见双马疾驰,一前一后,带起尘烟滚滚,不多时,消失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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