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被处分了 (1 / 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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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被处分了 (1 / 2)
        不过还没等治安支队的同事们叫喊着让种纬请客,天海市公安局的第二个人事调整命令也下来了,调种纬到红山县公安局工作。

        红山县公安局啊?那儿离市区三十多公里路呢?去那儿工作,不成了发配了吗?

        而且现在已经秋天了,红山秋天的风景倒是挺美的。可是秋天一过呢?冬天红山的风可是跟刀子赛的。而且那儿的大部分建筑都是老房子,百分之八十的房子不通暖气。就是县公安局那房子,也是中午暖气冰冰凉,下午暖气凉冰冰,去过那儿的人可是都知道的。

        更何况在红山工作,你不能总在办公室里呆着吧?你总得上街去转转看看吧。那样转一圈下来,很多不习惯红山水土的人几天就会生病。没别的,让红山山区的风给吹的。

        眼下种纬要去的就是这么个地方,这是立功后的特殊奖励吗?种纬不是立功了吗?怎么立功了倒得到了这么个结果?倒像是受了处分似的。

        准备闹着让种纬请客的人全都不说话了。和种纬关系好一点的替种纬抱怨几句,鸣几句不平。可人们也仅限于抱怨了,因为他们抱怨的对象最多也只到孟志祥队长那里就算了,可孟队长还想向人抱怨呢,却连个抱怨的对象都没有。

        至于那些和种纬关系一般的人,出言安慰种纬几句之后,然后便问起种纬是不是得罪了人,比如某某领导,某大老板啥的。然后便扔下一句:“治安警察不好当,你还年轻”之类的话,转身离去了。

        嘉奖和调令下来仅仅半天,种纬被调离治安支队的原因就出来至少三个版本。什么种纬在李旭案中得罪了人,被人打击报复了;什么种纬作风有问题,得罪了女方的家长,偏偏人家女方的父亲是有能量的人,所以得了这么个结果;什么种纬立功之后太过狂妄,大言不惭得罪了领导等等。

        不过谣言去的快,消失的也快。因为嘉奖和调令下来的第二天,市公安局副局长袁兵便带领王春生等一干市局重要管理人员来到南岸分局,召集南岸分局相关领导开了个会,传达了对种纬的嘉奖和调令,并且在会上当众公布了调整种纬工作岗位的原因。

        什么原因: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种纬犯了错儿,而且犯得还挺严重!虽然他立了功,但因为错误的性质严重,因此他必须承担错误的责任,调去红山县就是对他的惩罚措施。用市局袁局长的原话就是:“希望种纬同志在红山好好反省一下,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

        种纬犯了哪些错?

        第一点,违规携带和使用枪械。勃朗宁的事情在这次会上被兜了出来,而且是彻底的兜了出来,完全不是报给省厅的那种什么:头一天查获的枪支,然后第二天来不及上交什么的说辞。

        什么时候查获的枪,谁参与了这件事。然后枪是坏的交给种纬去修,然后种纬和孟队长准备试枪的时候正好赶上叶巡视员来布置任务等等,全都被揭了出来。

        但在参与此事的人里边,由于种纬的问题性质最严重,携带违规枪支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并且还是在带实弹的情况下,这是必须要处理的。至于其他参与的人,包括孟志祥队长在内都受到了从警告,到扣发当月奖金的惩罚。

        这些人前几天都拿那支勃朗宁打了靶,可用自己的奖金只打了那么区区几枪,大伙儿可是赔到底了。不过这样这些人也比种纬强,最起码他们还在原职原单位工作。种纬却要在大冬天里去红山工作,顶多每周能回来一趟就不错了。

        在用枪的问题上,虽然种纬在击毙孔万丰的事情上有功,但仍旧无法掩盖种纬犯下的错误。而且市局领导一再强调,枪支使用是有铁律的,今后再有类似事件,发现一起,惩处一起,绝不姑息。

        种纬犯的第二个错误:购买和使用来历不明的,手续非法的摩托车,且长期无证驾驶!

        如果说在用枪的问题上种纬还有些功劳,属于可以原谅的情节。而种纬的摩托车问题上,却是无法争辩了。种纬的摩托车的来路有些问题,这很多人都知道。至于他长期无证驾驶的事情,更是几乎所有人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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