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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章
    防盗章24时替换  他白净的脸无法维持笑眯眯的表qing,嘴角向下撇,眉毛隐隐皱成一团,眼底深chu混杂着戾气与不悦。    他也许本并不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但无论是怎样的人,在他位置上坐久了都会变得心高气傲起来。    南王本就是一个脾气不好的男人,他的仆人,脾气当然也不会太好。    使者道:“还要等多久。”他的眼角同嘴角一样向下撇,慈眉善目的一张脸变得凶气十足。    女人没有话,她垂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忽然她看到了一双tao着管靴的脚,比她jing致巧的足大多了,站在面前,听见这双脚的主人大声问道:“我问你还要等多久。”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再软的垫子坐得时间一长久也会屁股痛,更不要,白云城的座位又冷又硬。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道:“还要很久。”    “很久,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头,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阴放晴的只有一人,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他的行为被限制了,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又有一双巧jing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qing。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要见你。”    哪怕是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发擦干。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chu。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的办公。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mi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而jing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jing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du,他坐在大而jing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jin想道:不知他与名满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tai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下du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DAO,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DAO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qing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se,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gou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啦撸,我们冷yan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有味谈上好几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se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SI?”    叶孤城道:“你走,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xing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se,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liu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jing致的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上一一ye。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辱。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LU上LU过一两个侍女,好像是他之前yu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人,像他这样不近女se的人,是很难分辨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LU过身边的女人,分明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极了,就好像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召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回答期待备至。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南王道:“。”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脸se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可能xing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ye,伙计的行动十有**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LU,竟然没有被发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jing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SI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chu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jing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bo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chuang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nei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v=!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首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bao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chuang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qing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nei,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速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速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SI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速地冷静下来,SI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漏洞。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速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超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陆凤得到消息的速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qing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陆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陆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qing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这就是陆凤交朋友的哲学。    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就算每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chu,更不要是陆凤这个浪子,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不日便要动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    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还是怪难受的。    有人从身后道:“陆凤,陆大侠。”    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事实上,光凭借声音,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    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    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    陆凤道:“是顺大侠啊,请坐。”    身材还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蹿到了陆凤的身边。    顺这个姓很少见,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顺风耳”,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一会儿可以叫我“张三”,一会儿又自称“李四”,用过的名字太多,太敷衍,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    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    顺大侠的武功不行,轻功也不行,偏偏人脉足够广,消息做够灵通,以他这一手本事,想要卖qing报应该不是件难事,但他偏不。    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xing便大大减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du家,但当他知道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都呱呱呱地直叫唤。    陆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听。    陆凤是个很善于倾听的人,而顺风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听他八卦当下饭的调料品,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此刻还不知道,对方要与他的,可不是什么下饭的调剂品,而是消除食yu的苦瓜。    顺风耳神秘道:“我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陆凤配合道:“顺大侠知道了什么,可否来给我听听?”    顺风耳给那声“顺大侠”叫得浑身舒坦,虽然他自诩侠士,但也知道,自己与陆凤这样的大侠相差十万八千里,对方愿意叫他一声大侠,已是最高的恭维。    他飘飘yu仙,连卖关子的劲头都提不起来,便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脑地出来,他道:“今早我听南王宅死了一个人。”    陆凤道:“哦?”    顺风耳压低声音道:“死的人,你一定认识。”    心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浮现,但却还猜不到,死的人是谁。    顺风耳揭示谜底:“死的是青衣楼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夺命镖。”    陆凤当即便脱口而出:“不可能!”    他昨晚还见过夺命镖,听见月姑娘要将他活着送回去,怎么一大早,却死了。    顺风耳见陆凤的表qing不对,奇道:“莫非陆大侠才见过他?”    这时候谁承认谁是呆子,所以陆凤道:“只是听夺命镖武艺出众,人又心谨慎,怎么会突然死了?”    顺风耳更得意了,他道:“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陆凤挑眉毛道:“你。”    夺命镖道:“他是被高明的剑Ke一剑杀死的。”    陆凤苦笑,因为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与夺命镖有关的高明的剑Ke。    顺风耳道:“陆大侠,你怎么了?”    陆凤只能道:“不心吃了一片苦瓜,心里苦。”    他忽然发现,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    声音不大,打更守ye的巡逻者无法发现,噪音折磨的只有在场两人的耳朵。    进来的人先道:“来了吗?”    静默,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都听不见,来人轻手轻脚地将门合上,伪造无人出入的假象,他似乎胆子很大,很镇定,但只有自己才知道,他已经连续吞咽几口唾沫,而背后刚刚冒头的细密汗珠,也将最贴身的布料濡湿。    人在黑暗之中,nei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nei传来,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声音遍布四面八方,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话人究竟在何chu。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ZHANZHAN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地字号库房见,一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LU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LU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chu下来,发现他的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jing神,不让暗chu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qing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tao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qing,惊慌失措,被野shou追着jin ru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SI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luoluo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qing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答案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jing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chu,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chu,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chu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tou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chu,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qing报离开,借着yese的掩护,蹑手蹑脚地jin ru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chu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tou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xing,更不要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jing。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的,一道围墙之nei,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    陆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jing灵的猴jing,司空摘星和陆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jing。猴jing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Ke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托福托福。”    心道:一定是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南王嘴上不,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si wang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Ke,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se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Ke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Ke,就越有自己的一tao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发现江如画的失tai。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发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不仅不能,还要想办法将事qing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发火,南王压下xing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se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si wang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ye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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