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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卷七》
罗祖
罗祖,即墨人也,少贫。总族中应出一丁戍北边,即以罗往。罗居边数年,生一子。驻防守备雅厚yu之。会守备迁陕西参将,yu携与俱去,罗乃托妻子于其友李某者,遂西。自此三年不得返。
适参将yu致书北塞,罗乃自陈,请以便道省妻子,参将从之。罗至家,妻子无恙,liangwei。然chuang下有男子遗舄,心疑之;即而至李申谢。李致酒殷勤,妻又道李恩义,罗感激不胜。明日谓妻曰:“我往致主命,暮不能归,勿伺也。”出门跨马而去。匿身近chu,更定却归。闻妻与李卧语,大怒,破扉。二人惧,膝行乞死。罗抽刃出,已,复韬之曰:“我始以汝为人也,今如此,杀之污吾DAO耳!与汝约:妻子而受之,籍名亦而充之,马匹械器具在。我逝矣!”遂去。乡人共闻于官,官笞李,李以实告。而事无验见,莫可质凭,远近搜罗,则绝匿名迹。官疑其因jian致杀,益械李及妻;逾年并桎梏以死。乃驿送其子归即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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