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一份不可能实施的公告 (2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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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一份不可能实施的公告 (2 / 3)
        1、如果在行权期临近时,大盘没有大幅上升,朝日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

        价格仍低于权证行权价格,集团公司按照每份不超过0.10元的价格收购权证,收

        购权证总量不超过6160万份;

        2、筹措不超过87225.6万元的行权资金,做好行权工作;

        3、根据与朝日港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时签署的《资产转让框架协议》约定,将西港区二期工程转让给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4、目的:避免与集团公司控股的朝日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逐步实现集团公司主业的整体上市。

        简单说如果到时朝日港股价没有达到行权价,朝日港股份公司以7.08+0.1=7.18元向朝日港集团变相的定向增发6160万股,融资8.7亿购买朝日港集团包括西港区二期工程在内的集团资产。虽然说这份方案一旦实行,对于股份公司没有任何影响,对于集团公司而言却是吃亏的,一旦这个方案实行,也就是股份公司二级市场的股价达不到7.08元,而集团公司却要以7.18元,高于二级市场的的价格用集团公司的资产认购6160万股股份公司的股票。

        显然这样的方案在集团董事会上通过并不容易,但在方明的强硬态度下,方案还是全票通过,没人愿意做出头鸟,有些人甚至想公司也许准备在注入资产上做一些文章,到时候把西港区二期工程资产重新评估一下,做多一些也就找回来了。

        剩下的就是等,等对方的行动,在方案中对方许诺在11月4日,5日,6日将持续增持拉抬股价,今天是11月4日,交易时间已经过去,股价低开高走,全天上涨4.78%,如果明天后天股价连续上涨,方明这边才会将公告送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如果没有继续上涨,自然说明这就是一个骗局,方明自然也不会将手里的公告送至上海交易所,公告将成为废纸一张。

        11月5日,股价上涨9.92%,涨停!11月6日,股价上涨6.10%。这两天不仅仅是上涨,而且是大涨,至此方明已经完全相信突然出现在自己桌上的方案。

        高易如期在11月6日晚看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

        本公司于2008年11月6日接到控股股东-朝日港(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集团公司董事会决定,通过收购“朝日CWB1”并行权方式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按原定协议向本公司转让集团公司的西港区二期工程。

        但就是方明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已经是对方棋盘中的一枚棋子,就连11月5日到6日股价的连续上涨也有朝日港董事会的功劳,11月4日董事会通过,这种信息当天晚上就从董事会散布出来,然后通过各种渠道扩散,在11月4日,高易那里的8000万就基本建仓完毕,5日和6日不过是拿出部分筹码做的对倒拉升,已经没有了净买入,5日将股价推到涨停和6日的连续上涨,完全是认为自己提前知道消息加紧建仓的各种关联人士。

        11月7日一开盘朝日港股票就剧烈振荡,利好兑现,先前提前知道消息的跑路,但是因为这则公告,很多投资者还是认为朝日港有坚定的信心行权,又产生了一大批赌行权的投资者进来接盘,股价当天微涨0.69%,成交量也放大到1.39亿。朝日港连续在11月4日和11月7日发布了朝日港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所不同的是11月4日发布是因为三天内累计暴跌20%以上,11月7日发布是因为三天内累计暴涨20%以上,深在其中的投资者被刺激的发晕,局外的人也看得眼花缭乱,一团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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