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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射天狼,猝然出征】 (1 / 8)
汉元1003年二月初十,惊蛰刚过。冬季里沉寂的万物开始复苏。
云外堡周边的草地开始泛绿,透着一股子欣欣向荣的味道。不过这里是草原,真正的春季其实并未到来,至少要等到清明或者谷雨之后天气才会慢慢转暖。
比如今天,天空虽然放晴,但大片连绵的云彩一直堆积在天上,老牧人都知道,这天啊,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开始下雨。
军号一响,沈云从床上起来,先穿好内衬,然后再套上丝绸做的里子,棉花织的外衣,最后才是盔甲和护具。头盔一戴,沈云整个气势就出来了。
“好一个俊俏小郎君啊!来,让哥亲一口!”
旁边钟离泗涎着脸凑过来,沈云一把将他那张臭嘴掀开,笑骂道:“得了你,还跟我学上哥了。今天没把丝绸里子穿成内衬?”
钟离泗涎笑道:“哪能呢,部帅都教过了,俺记性好着呢!”
在起初,所有刚入学的新人都被教育,丝绸里子是要贴身穿的,万一被敌人的箭矢射中,箭头上的倒刺也不会扎入肉太深,可以轻易拔出。
但人家飞骑军却郑重告知各个学员兵,如果想在北地作战,特别是在现在阴寒的北地作战,最好在丝绸里子穿一件麻布内衬,甚至连棉质的内衣也别贴身穿。原因很简单,北地天气极寒,丝绸性属阴凉,贴身穿久了,身上一出汗容易导致丝绸激凉,到时候外面结冰,衣服里面一样结冰,别说打仗,能不冻死就算造化大!棉质内衣也是一个性质,它容易吸汗,然后被寒风一吹就结冰了。一样不适合贴身穿,只能作为防寒衣物!
这些可都是飞骑军将士通过实战得来的经验。所以现在,每个学员兵都会在穿丝绸和棉衣时,里面加一件麻布做的内衬,以防止冻伤冻死的事情发生。
一伍人整理妥当,吃早饭的军号也响起。经过三个月的训练,所有人都井井有条的从厕所下水道滑下去。麻利地将草料给马匹喂上,接着小跑到食堂打饭。
食堂里所有学员兵都到齐了,刘桢却端着餐盘走到沈云这一伍边上坐下来吃喝。其他人见了也没说什么---都习惯了。
从沈云那天摔了个大马趴之后,刘桢就发现了渤海侯。不过他同样非常警醒,并没有当场叫破他的身份,而是笑呵呵地将沈云叫到一边。私下密聊了许久。
再后来,沈云的身份就变得飘忽起来。刘桢虽然没有对沈云过分的热情,但不自觉的,刘桢依旧会特殊关照沈云,比如训练时,刘桢的心腹爱将朱能会经常性在沈云身边,教他如何驯化那匹“瘸腿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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