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花丛过,叶不沾身】 (5 / 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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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花丛过,叶不沾身】 (5 / 7)
        原来,沈云从渤海郡回到帝都时,便将弥兰农场的那些江湖人士交给了胡公。而这次胡公回京,便带了时迁和百晓生同行。

        这两人在回来的当晚便来拜见过沈云,之后又一直跟随在胡公身边,与沈云并没有太多接触。直到昨天沈云从使馆区回来后,紧急让人通知时迁和百晓生,让他俩去找哈里发使者费萨尔,接了国书后交给胡公,让胡公处理。现在两人应该是回来复命的。

        “时迁(白晓)拜见侯爷!”

        站在沈云面前的两人,已经完全没有了当初江湖人士的散漫气息,身上穿的是北地汉军的制式休闲军服。

        汉军的制式休闲军服由圣祖亲自设计,北军休闲服以深黄和深绿两种颜色为主,南军则以深绿和深蓝颜色为主。与传统汉服不同的时,这种休闲军服不是上下一体的长衫,而是分为上衣和下裤,上衣还是传统汉服的交叉领,肩部有纽扣,用来佩戴剑章,腰间一根真皮的腰带用来束腰;下裤则是收身的马裤,套在长筒靴里,整个感觉非常精干!适合军人的身份!

        时迁和百晓生的头发都理短了,带着一顶汉军的圆顶帽,帽子上有一个绣上去的蟠龙标识,所以又称绣龙帽。看来军旅生涯的确能够锻炼人,除了瘦小的时迁穿上最小号的军服都有点松垮的感觉外,两人的精气神简直好极了。

        “哈哈,老白,时迁,不要多礼,都是自己人!”沈云虽不是第一次见他们穿这身衣服,可还是会羡慕,赞叹道:“你俩人这样子实在好看,精神。我都恨不得拿一身穿穿。”

        时迁挤眉笑道:“侯爷想要还不简单,晚上我去拿一件回来给您就是。”

        以前时迁对沈云都是自称小人,可这次从军中回来,却是敢自称“我”了,这就是进步。

        沈云笑着捶了他一拳,道:“都当了兵了。还死性不改?!”

        百晓生在旁笑着说:“他就那样,改不了了。在军中集训时,火头军那里整天丢吃的,不是今天丢只鸭,就是明天丢只鸡,害的火头军的班长以为有黄皮子大仙降世,买了一大堆香烛来祭拜呢!后来被军纪处的发现了。时迁这小子被狠狠收拾了一顿,这才稍微收敛些,熬到了现在。”

        时迁见百晓生说自己的窘事,也尴尬地摸了摸头,道:“我这算好的了,总比欧阳复那小子强。集训三个月,这小子看母猪的眼睛都是变绿的。”

        百晓生也笑着说:“欧阳那小子本就是个采花大盗,在大理寺监狱里还能忍忍,可在军营里可是有几个女兵的,这可把他憋苦了。这次出来,他还哀求我们跟胡公殿下说说呢!可时迁太坏了,表面答应。实际上压根没跟胡公说过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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