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章 灭族 (1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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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章 灭族 (1 / 4)
        汉军前列的长矛手,把锋利的长矛平平的举成一排,密集的一排。

        鹿角矛比汉人的钢矛短三尺。三尺的长度差距,对山越人意味着一个永远也无法突破的距离。必须承认,他们是非常勇敢的部落战士,但在用鹿角矛扎到敌人前,他们悲哀的发现,自己的身体已经被对手的钢矛刺个对穿。

        有的山越勇士,在临死前拼把鹿角矛朝敌人掷去,但是,敌人身上那层“怪兽的皮”,似乎能挡住一切,汉人最多捂着胸口揉一揉,又能继续投入战斗。

        战斗没有任何悬念:一方是全身棉甲,身体强壮,手持九尺钢矛,排列着基本队形的军队;一方是全身裸露,因为身材矮小只能使用六尺鹿角矛,没有队形乱糟糟如同一窝蜂的土著人。实力不在一个层面。

        三面合围的战术,让山越人无法跑脱一个,他们逐渐被压缩到了村寨北边的悬崖上。

        莽岳也受了伤,大腿上插着一枝锋利的狼牙箭。他没有把这枝箭**,因为他清楚,这种带着倒钩的箭枝,一旦拔出就会带下一块肉,自己就不可能在站着投入战斗了。

        天哪,上天要我的部落灭亡吗?汉人,究竟是像三年前那样的羔羊,还是今天这样的恶狼?

        莽岳后悔了。

        悬崖的地方不大,尽管山越战士努力把老弱护在身后,但仍然不可避免的互相混杂在一起。

        身体强壮的男人们大多已经战死,不少妇人老人领着小孩子,慢慢跪下了,仿佛是传染一样,所有人都抛去了武器,停止了抵抗——面对不可能战胜的敌人,他们早已绝望。

        汉军的攻势缓了下来,士兵们都是刚刚放下渔网、铁锤、锄头和锯子的平民,他们参加军队刚刚一个月,杀掉敌人而不呕吐似乎已经是他们的极限,他们还不习惯屠杀没有反抗能力的妇孺。

        楚风正准备按照现代人的战争观,宣布“缴枪不杀优待俘虏”,但是,一个五六岁的山越小孩,让他改变了主意。

        那个稚嫩而黧黑的面庞上,一对白眼珠里射来的是刻骨的仇恨。

        楚风心头一凛,现在是一二七六年,不是二零零九;是与山越部落的灭族之战,不是现代国家的政治经济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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