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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三章:胜者为王! (4 / 5)
“都别吵了!吵那么多有什么意义?静静的看比赛,单挑结束之后,谁强谁弱自然就有分晓了。到底,在nba,那就是胜者为王!”
好一个胜者为王!
这一句话,点燃了双方球迷心中最最深处的热情,一时间全世界所有篮球迷的屏幕,都放在了这场世纪单挑之上,所有人都在期待着,短暂的单挑赛结束之后,究竟谁,能够登上王座!
“规则公布!”
顾羽和陈牧经过好几轮的三分投篮比拼,最终还是顾羽外线准度更胜一筹,连中七颗三分,得到了单挑赛的首攻权。
著名裁判巴维塔来到两人之间,一双鹰眼是铁面无私,开口道:“单挑赛实行11分制,两分球算一分,三分球算两分。球权交换规则为:有篮板,有犯规,有出界;进球的情况下,失分一方获得球权!”
loser’s-game!
现场球员们那都是从到大不知道经历过多少单挑的常胜将军,听完规则一个个都是频频点头,觉得这就是最公平的规则了。
所谓loser’s-game,自然是和winner’s-game所对应的一种法,前者是指在没有意外死球的情况下(比如犯规、出界、超时等),失分方得到球权。后者则正好相反,是得分方继续拥有球权。
在咱们国内,无论是单挑还是斗牛,不少地方都是采用的winner’s-game。这种规则的好处是比赛相对来会比较流畅,而且随时会有大翻盘的可能性,节奏较快,很快就能结束一局比赛。
但胜者球权模式的问题在于,太吃手感。
如果得分方的手感比较好,很有可能失分一方从头到尾都没有拿到一次球,莫名其妙的就被投死了。对于观众来是流畅刺激好看,但对于失分方来,未免有些不公平。
采取loser’s-game,比赛相对来会长一些,大翻盘的难度也会增加不少——每次你进球,就要把球权交给对方,连续得分的场景自然就比较难出现了。
但这么做的好处,则在于对失分方比较公平,大家都有数量接近的进攻机会,真投不进,谁也没得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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