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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发现不妥 (2 / 5)
其实,欧洲的诗歌是一种在中国语言中不曾出现过的文学形式,是一种格式独特、更接近于叙事或抒情散文的韵文体裁。很多古希腊时期开始存在的吟游诗人在低位上和日常作用上更接近于中国走江湖的说书人,却非诗人。西方世界也并不认为他们的诗歌比小说更加高雅――这就跟中国的意识形态发生了明显差异。很多西方学者甚至都不承认单纯写诗的人可以被称为“文学家”,连著名的荷马也遭到非议。他们觉得“著作”这个词只能形容具有连贯性和规模性的小说或论文(好在荷马的作品是长篇史诗,还能得到一定的认同,汗)。
而中国真正的诗词却是在上千年的古文学中堪称“精华”,不但地位崇高,难度也很大。由于语言文化的差别,它们根本就是无法用印欧语系的日耳曼语族(英语、德语等)或是拉丁语族(法语、意大利语等)进行准确表达的,意境更是体会不了。
因此,后来人发现了这个问题,才会用“古体诗”和“现代诗”等词语进行划分。
至于“龙”就更不用说了。早期的中国学者只知道在西方传说中存在一种长着翅膀的大蜥蜴,跟中国的龙一样都是人们想象出来的、十分强大的生物,但却忽略了二者在人文意义上的完全相反。
中国的龙象征着正义、祥瑞、神奇,说是中华民族的图腾也不为过,是东方传统文化中的闪亮一点;而西方的龙则象征着邪恶、贪婪、残暴,如果说真有那么一点积极作用的话,就是可以担当英雄与公主之间的“红娘”――很多传说里“过起了幸福美好的生活”这句话之前都有一句“恶龙被打败了”。直到近代,世人的思想逐渐开放,可以普遍性的对崇拜力量的心理进行明确表达,或者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东方文化的影响,西方世界才出现了部分以龙作为正面角色的故事。
而这种混淆,也让不少写玄幻体裁的东方作者感到头疼,最后只能用“巨龙”这个词来表达与中国龙的区分。
所以有人认为,可以适当创造出一些新的字:比如以“舌”字边加上“寺”字旁来描述现代诗歌;将“龙”字的左边添上一个“反犬”旁来特指西方的巨龙或恐龙之类。
其实这种提议并非没事找事,因为中国的文字与西方文字不同:中国文字是以象形为基础进化来的,而西方文字是以读音为基础的字母表达。准确的字眼对于中华文化格外重要。
如果是无关痛痒的东西,或许没有必要大动干戈来创造新字,但古诗和龙都是东方文明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在全球普遍受到西方文化强烈侵蚀的时代,尽可能保护东方文化中的一些精髓,从人类学的角度上来讲,意义是非常重大的。bxzw.com毕竟东、西方社会在没有进行全面接触以前是各自独立进化的,能生存到今天绝对都有着不可忽视的合理性。
况且,创造两个新字也绝对不会比创造简体字麻烦。
龙煜天穿越后的少年时期,可是吃够了简、繁差异的苦。不过这厮对于欧洲的历史认知有限,所以不知道此刻的维帕兹已经完成了从贵族到平民的心理转变,把自己当成了仆人,甚至可以说是龙家私有财产的一部分。当然了,中国古人对于“私有财产”的概念远远不比西方人明确,从某种意义上讲,天下所有的财产都是皇家的才对――尽管让百姓饿肚子也会遭到反抗。
而龙煜天价值观的形成是在二十一世纪,虽然已经严重具备了私有财产的意识,但把活生生的人当成财产还是接受不了。
“别叫自己‘奴婢’了。真不知道你的中文是你师父教的还是自己来华以后学的,连这个词儿都说得那么顺口。”他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但听公子吩咐。”维帕兹低眉顺眼的应声,“那我应该如何自称?”
“这个……”龙煜天顿时一窒。其实他拥有了这么多年的官职和爵位,对于“奴婢”这个词已经不陌生了,只是“奴”的字眼听起来有点讨厌。说是强迫症也好、追求表面功夫也好,反正他更喜欢家里的丫鬟自称“婢子”之类的,尽管“婢”这个字也绝对好不到哪儿去。在他目前所处的时代,奴婢已经不是如秦汉时期一般的纯粹奴隶了,而是一种依附民,有着很大的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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