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〇〇三章 足球之父程咬金 (4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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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〇〇三章 足球之父程咬金 (4 / 5)
        杨毅说既然拿脚踢,干脆就叫足球。程知节本来想说叫‘程球’,想了想觉得程的球整天被人踢,恐怕不是什么好事,也就没张嘴。于是,这个新玩意儿就叫了足球。

        杨毅对足球油然而生熟悉感,可他不会踢。上去撞不过别人也跑不过,好不容易逮住能抡一脚,结果球没踢上把布靴子倒是甩飞去了树杈上,人四仰八叉躺在地上还闪了腰。

        还是个笨蛋。人家其他羽林卫两天下来就踢得有模有样了。

        足球不需要马,也不需要高明的骑术,门槛降低了很多,但因为参与感更强,反而比马球更吸引人。

        京兆府以朱雀大街为界,西边是长安县,东边是万年县。长安县是羽林卫,万年县是金吾卫,金吾卫大将军是郧国公殷开山。

        老程都没马了,老殷能有啥,所以足球在羽林卫和金吾卫几乎同时火了起来,然后在整个长安城就火了。

        长安人爱玩,现在城里每天都有好几场足球比赛同时在踢,听说有商人和足球的发明人程知节在商量,要把足球在长安城正规化,搞成循环比赛,他们把这叫联赛。

        程知节觉得杨毅真**是个人才,为了奖励他,就给他说了门媳妇。大将军做媒,自然是大户人家的女子。

        聚仙楼的确是长安西市最大的酒肆。

        萝姬是聚仙楼的胡女,金发碧眼高鼻深目,她说她在家乡是美女,但大唐人欣赏不来,都觉得她有点丑。萝姬说她的家乡在很远很远一个叫萝曼科诗山的地方,是被人买来再卖到大唐的。

        长安人都不知道萝曼科诗山在哪里,但他们都叫她萝姬,就是萝曼科诗山来的舞女的意思,反正她本来也没名字。

        长安人觉得萝姬长得丑,但都承认她的胡旋舞跳得好,而且是西市跳得最好的胡女。

        在聚仙楼里跳了十年胡旋舞之后,萝姬老了,跳不动了也变得更丑了。聚仙楼嫌留着她碍事,要把她送给贩豆子的脚商当暖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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