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五九章 莫此为甚 (1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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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五九章 莫此为甚 (1 / 4)
        锦衣卫北镇抚使王国兴派人送至京师的密报中,除了详细报告这次抓捕卖国晋商过程中抄到的各种金银商货、土地宅院等**之外,也报送来了所有抓捕到的人犯名单。

        按照崇祯皇帝之前的密旨,但凡列名在后世满清内务府八大皇商之列的汉奸,如范永斗、王登库、靳良玉、王大宇、梁嘉宾、田盛兰、翟堂、黄云发,这八家全部财产抄没,全部男丁处死,女眷充军瀛洲。

        那些没有列名后世满清八大皇商之列,但却也在这次行动中被认为在这八家晋商的经营之中入过股、分过红,或者供过货的那些山西官商世家大族,则是另外一等的处置办法了。

        早在居庸关中的时候,崇祯皇帝就想过这个问题,最简单的办法,也是最少阻力的做法,就是由锦衣卫抓捕到之后,直接定罪处死。

        也就是,拿到了供状之后,先杀了再说,免得朝中大臣们再说废话。

        这就叫作诏狱,也是锦衣卫最为拿手最为习惯的处理办法。

        不过后来一想,这样做,未免太简单太草率了点。

        虽然这些卖国的商人们受到了惩罚,但是对于满朝文官武将,以及对朝野上下的商民百姓,却是起不到多大的警醒和教育作用。

        要想起到这个警示的作用,就必须把这个事情搞大,而且是搞得足够大,大广为人知。

        只有人人皆知这些人通敌卖国的罪行,今后九边各口的商民百姓,以及沿海和内地的商民百姓,才会真正意识到通虏资敌罪名的严重性,以及后果的严重性。

        说是杀鸡骇猴也好,说是杀猴骇鸡也行,总而言之,只有这样才能够警醒教育后人。

        也因此,就在崇祯皇帝接到王国兴密报的当日下午,崇祯皇帝在锦衣卫指挥使巩永固的陪同之下,终于下定决心召见了内阁首辅李国镨、阁臣兼礼部尚书徐光启,以及督察院左都御史李标、刑部尚书乔允升、大理寺正卿刘宗周。

        一方面,崇祯皇帝让锦衣卫指挥使巩永固,正式向参加这次乾清宫御前会议的这几个重臣,通报了范永斗等杀胡口山西商会各大东主甘作建虏内应,协助建虏破城的内情。

        同时,也简要通报了宣大沿边各口晋商多年来通虏资敌的一些恶劣情况。

        另一方面,由崇祯皇帝亲自拍板决定,将东厂在宣府、大同等地抓捕下狱的通虏资敌晋商分子,以及锦衣卫在山西各地抓捕的通虏晋商,还有锦衣卫和东厂拿到的各种账簿、商路图和犯人签字画押的供状等等人犯和罪证,正式移交给三法司择日公审。

        崇祯皇帝对众人说道:“皇祖万历以来,朝廷准许塞外鞑靼蒙古俺达汗部与大明封贡互市,因着王崇古久任宣大总督的机缘,晋地商民百姓蜂拥而至,几乎垄断宣府、大同等地边贸。当年大明与蒙古通商和好,此事本也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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