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盐官盐商 (2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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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盐官盐商 (2 / 3)
        这样一来,盐商想要拿到较大数量配额的食盐,就只能听从朝廷的招呼,或者以相对高价直接购买,或者以运粮到九边换取可以免征盐税的盐引,如此一来开中制就能够继续推行了。

        而且朝廷统一收购的食盐,也可以通过批发给相应地区中小盐商零售的方式,调控市场上的盐价,不至于让老百姓吃不上盐。

        这样的政策,当然有疏漏之处,对盐场和盐商可能也不公平,但是朱大明如今考虑的,不是公平不公平的问题,而是通过食盐专卖制度,让盐场和盐商能够更好地为朝廷所用的问题。

        事实上,开中制并不是明朝的时候才有的,早在宋朝的时候就已经广泛施行了,宋太宗赵光义的时候,为了鼓励商人运粮到西北边境,就开始施行盐引制度,商人将若干粮草运至边关,可以得到一张盐引,凭借这张盐引到指定盐场,可以领取一引盐,然后凭引贩卖获利。没有盐引,那就是私盐,而贩私盐在历代都是重罪。

        这个制度到了宋仁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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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候,有了改变,商人可以直接花钱向朝廷购买盐引,但是此时的盐引不是领盐的凭证,而是购盐的凭证,有了盐引才可以购买和销售食盐。

        这个时期,盐引成了商人经营盐业的凭证,通过购买盐引获得经营盐业的许可,而且在商人之间还可以相互转让。

        到了明朝,一开始为了消弭北方边患,鼓励商人运粮到北部边境,采取的是宋太宗时的做法。

        到了后来北元彻底衰落,朝廷对长城以外的异族采取羁縻政策,开中法随之被废,朝廷对待盐务就采取了宋仁宗时的做法,直接出售盐引,有了盐引才有运输和贩卖食盐的资格,朝廷则在出售盐引的同时,对盐场和盐商征收盐课,也就是盐税。

        由于发售盐引已经收取了银子,所以朝廷定的盐税并不高,三十税一。

        跟后世比,这个税率简直低到令人发指,就这样一些盐商还是不知足,勾结盐官、盐场一起偷税漏税。

        最可恨的则是,万历后期盐引由户部发售改为内廷发售以后,滥发盐引的问题日益严重。

        特别是到了天启年间,辽东边患越来越严重,发售的盐引原来越多、越来越低廉,而盐引的有效期也是越来越长了,有的甚至长达五十年。

        这些做法属于典型的杀鸡取卵、寅吃卯粮,一点也不给后人留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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