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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亲如子侄 (2 / 3)
提及明朝的故去,就不得不提明朝的厂卫政治。
所谓厂卫政治,其实就是“特务政治”。皇帝设立锦衣卫、东厂、西厂,甚至还有名声不显的“内行厂”,靠这些去平衡与文官士大夫集团的政治力量,加强皇权,掌控天下。
这套手段古来有之,只是到了明朝被老朱家发扬光大了罢了。到了后世鞑清也有,民国蒋委员长也用过,可惜玩的都不如朱家人地道,结果画虎不成反类犬。
但是不得不说,“厂卫”这个名词,对于朝野上下的官员百姓而言,名声实在是不好听,简直是可以儿夜啼”,又臭又怖!
明代中央正规的司法机构是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两直棣和各省的行政司法机构是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三司并立。
布政使掌一省政令,包括整理民政和财政这两个方面,提刑按察使掌一省的刑名按劾之事,纠劾官员,以澄清吏治,缉捕罪犯以整顿治安,受理诉讼察理冤情,都指挥使负责省内军政及卫所的司法事务县是省的三司下属单位,省的三司与中央各部mén都有相对应的上级管理部mén,与布政使对应的上级管理机构则有好几个,财政、户籍、土地属于户部,人事属于吏部,刑事案件属于刑部,提刑按察使的上级部mén是都察院,而都指挥使则分兵部及五军都督府相对应,从司法的角度讲,各省的刑狱都属刑部管辖,而都察院评议其处理是否平允,然后送大理寺复审,最终由刑部报皇帝最终裁定。
故最高的司法裁判权在君主手上,在这样的司法体制下,那就根本说不上司法独立的问题。
都指挥使下属的案子则报五军都督府审定经兵部报君王裁定。故《大诰》的最后一篇《大诰武臣》是专mén对军官讲的。中央对地方上报案件的复审,也有分工,刑部负责两直隶各府县徒刑和流刑以上的案件。都察院则负责复审职官犯罪的案件……
如此这般,繁杂有序的设定,就构成了大明朝最基本的司法架构。可惜作为君主,明朝的皇帝们显然觉得这些并不够。于是,在这一套常规机构之外,又建立了直接对皇帝自己负责,凌驾于法律之外的特务机构。也就是后来不断扩大,不断的厂卫。
正是因为直接对皇帝一个人负责,所以厂卫的直接领导者,无不是皇帝身边的亲信嫡系。
比如说如今的锦衣卫指挥使陆炳,那就是当今嘉靖皇帝的发干兄弟。而东厂的厂公,就是皇帝近前的大太监充当!
只不过嘉靖时的东厂,并没有赵越所知的那么横行无忌,肆无忌惮,主要的原因还是这个时期陆炳还活着,以至于锦衣卫处处都压着东厂一头。
尽管如此,身为皇帝身边的近臣,出身司礼监的大太监们,依旧不是太医院的一群太医们所能够得罪。而且朝野上下,哪怕尽是些瞧不起阉人的读书人。但不可否认,在面对厂卫之时,真没几个人敢与这帮太监死掐的。甚至读书人中,也不乏有一部分,捧这帮太监臭脚的!当然,对于这部分人,他们心中或许是觉得,太监们都是天子近臣,自己要捧,也是间接的捧皇帝的臭脚……
因此不管是狐假虎威也好,是名声在外也罢。
东厂的太监们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就好比是瘟神一般,能不招惹,还是不要招惹为好。
因为一旦沾上一丝半点,那么结局往往是家毁人亡……无一例外。
回顾过往种种不好的传闻,太医院的人都感觉到自家的肚子都跟着转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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