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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四章 弹劾 (3 / 4)
唐御史台分为三院,监察御史属察院,秩不高而权限广。《新唐·百官志三》有载:“监察御史十五人,正八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县,狱讼、军戎、祭祀、营作、太府出纳皆莅焉;知朝堂左右厢及百司纲目。”</p>
简单来说,这帮家伙官儿不大,但是管天管地甚至管皇帝,没有他们管不到的!</p>
最关键的一点,这帮监察御史可以“风闻奏事”!</p>
风闻奏事,源于汉代的“三公谣言奏事”,东汉三公府掾及公卿均可以根据传闻劾奏刺史二千石以下官僚,称为“谣言奏事”,至南北朝乃成为御史的特殊权力,到了唐朝,已经成为国家律例。</p>
顾名思义,所谓的风闻奏事,是只要听说了,可以去核实,也可以不核实,都能作为弹劾的基础。</p>
当然,单纯的道听途说的风闻奏事与核实过材料之后的“与风闻雷同”,意义不可同日而语,但是威力足够!</p>
尤其是对于房俊这样名声很差的官员,简直是致命的!虽然不一定能令其领受国法的制裁,但是降职罢官,却对轻而易举!</p>
所谓“三人成虎”,这么多的监察御史全部弹劾一个人,罪名又是如此的五花八门,按照一般情况来说,这个被弹劾的官员简直是“坏透了”,已经成为官场的耻辱,打入十八层地狱也不为过……</p>
皇帝偏袒于房俊,这是必然的情况,谁心里都清楚。</p>
但是为了偏袒一个臣子,便与整个国家的体制违背甚至是废黜,孰轻孰重,不言而喻。</p>
这是这些监察御史的底气所在!</p>
最最关键的是,现在已经将房玄龄牵扯进来了……</p>
按照一般逻辑,根据御史的弹劾奏章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只要房俊的罪名坐实,皇帝予以处罚,那么证明弹劾是成功的,奏章是正确的,那么,奏章之“依仗其父之权势”顺理成章是正确的……</p>
最起码,房玄龄一个“教子无方”的名声是跑不掉了。</p>
这对于几乎在道德方面毫无瑕疵的房玄龄来说,不啻于一个巨大的打击,肯定会对房玄龄的名声造成无可估量的影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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