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圣军改制(下) (1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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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章 圣军改制(下) (1 / 4)
        师:师只比旅高半级,同旅一样,同样为区域性独立作战单位。分为甲等师、乙等师二种。

        师部内有师长、师执委、副师长、师副执委、师参谋长、副参谋长等人,同样在师部内设立参谋部,由师参谋长主管。

        师部内还设有直属的警卫营、侦查营、传令连、医护排、炊事后勤排等。

        甲等师含6个主战步兵团,再加2个单独的600人的炮兵团和1个600人的工兵团,还有1个400人的特战营和1个400人的敢死营,合计9个团,计11500人。

        乙等师含6个主战步兵团,再加1个单独的600人的炮兵团和1个500人的工兵团,合计8个团,计10000人。

        军:军是设置的最大作战单元,主要按地域进行划分。

        目前讨虏军整个设置为五军,廣东境内的为中华讨虏军第一军和第二军,廣西境内的为第三军,而湘南一带,则为第四军,原来湘江上的水师及珠江口水师,包括珠江沿岸炮台等,划为第五军。

        原有的“太平圣军”职务废除后,统一采用《中华讨虏军编制章程》中规定的军职,所有原军职人员,重新自上而下进行选用。

        军级人员目前暂不任命,师级以下,根据军衔和职位,自动转职。

        《中华讨虏军编制章程》中又规定了军队的军衔等级。

        从高至低,依次为:

        元帅,由冯云山亲自担任。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士官:上士、中士、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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