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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经纪人的潜规则(第四更求月票!) (4 / 5)
在俱乐部当中也有这样的心态。要想让经纪人为你卖力工作,把自己心仪的球员带来,那就要给钱,不给钱,人家凭什么这么卖力啊?你可以大义凌然地不给钱,但是如果其他家俱乐部给了钱,岂不是就便宜了别人?再这样心理的推动下,俱乐部也要给经纪人钱,就成了惯例,逐渐形成了一种规则,潜规则。
所以门德斯也没觉得这位利物浦俱乐部经理的条件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
就算不帮利物浦,其他球队如果最终成功拿下了佩佩,能够绕过自己这一关吗?还不是要给自己钱,这合同才谈得成吗?
他也不担心那些俱乐部会赖账,他门德斯如今在世界足坛的地位已经不同反响了。谁敢赖他钱,不想混了还差不多。
这笔钱都是在转会费之外的,不算进转会费里。是在双方俱乐部已经达成协议之后,买方俱乐部和球员经纪人坐下来谈个人合同的时候,买方俱乐部给经纪人的佣金,也叫“球员管理费”。
就拿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当初转会曼联一事来说,当时曼联以一千二百二十四万英镑买来了才十七岁的天才罗纳尔多带到了老特拉福德。转会费是一千二百二十四万英镑,另外曼联还给了门德斯一百一十二万九千英镑的代理费。
再举个例子。摩洛哥射手查马克在2010年转会阿森纳的时候,是自由人,也就是说这是的转会,可真的是吗?
工资这种必需的固定支出就不说了,但说说转会交易时花的钱。
为了得到这位波尔图射手,阿森纳先是给了查马克本人四百万英镑的签字费,然后又给了查马克经纪人大约两百万英镑作为佣金。
所以所谓的“自由转会”“球员”,也不是真正的一分钱不花,只是没有给对方俱乐部钱而已,而把这笔钱转到了球员和经纪人名下。
这笔钱可多可少,全看你身为经纪人的能力,以及对方俱乐部是否迫切需要你的球员。
如果对方俱乐部很想要你手下的球员,那就愿意多给你一些佣金,以收买经纪人,让他们帮忙将球员运作到自己的球队来。这笔钱是必须付出的。
尼昂也清楚这一点,因此这只是一个开始,告诉门德斯,他们接下来要谈的话题是与什么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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