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天生妖孽 (3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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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天生妖孽 (3 / 5)
        次日,薛绍从西市武器铺里把定做的兵器拿到了。总的来说铁匠的手艺还算过得去,虽然无法和后

        世的军工技术相提并论、不可能真的达到薛绍预想中的水准,但在这个时代来说已经是难能可贵。店主人还不惜本钱的用鲨皮做了刀鞘,弩的用料也很结实,按照薛绍的要求更多的采用了钢铁材质,而不是像这个时代一般的弩那样多用竹木,弩矢也是纯铁打造。飞刀、虎牙和三棱刺,都还算顺手。

        薛绍大致满意,支付了剩下的一半款项还多打赏了十个乾封泉宝。店主人自然是高兴但也有些胆战心惊,反复叮嘱说“郎君切莫拿着这弩四处招摇现世,如若被人告发那可是天大的祸事了!”

        薛绍不置可否的微然一笑,提起弩箱和兵器盒子大步就朝店外走。

        武器铺的老板直吸凉气儿,慌忙拉住薛绍,“郎君千万留步!不如且从后门走,待小店用马车送你回家?”

        “呵呵!”薛绍扔给店主人一个流行于后世网络的主流笑声,绕开他径直走出了店外,将弩箱和兵器盒子往马货上一架,骑上马扬长而去。

        店主人长吁一口气,这下反倒是不怕了!

        有恃,方能无恐。

        商人识人的眼光向来敏锐。一般私藏了弩,按律是要被流放的,不可能不害怕。但是那位买家既然敢于扛着一把弩在长安招摇过市,那就意味着只要他没去谋反、杀人,那就半点风波也不会有。那么现在看来他不是“一般人”,很有可能是贵族,说不定还是和皇家沾亲带故的贵族。

        何谓贵族?

        《永徽律疏》上明明白白的引用了《礼记》的原话:“刑不上大夫”,并写明了“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也就是说,一般的法律对皇亲国戚、门阀贵族和功勋名仕等等这八类人不太实用,不能完全根据律法来对他们定刑。就算他们犯了死罪,一般的官府也都不得私自审讯定刑,必须要报知皇帝来亲自裁夺。美其名曰“重亲贤,敦故旧,尊宾贵,尚功能”。

        这就是史上有名的“八议”。

        大唐实兴的就是门阀贵族政治。“贵族”两个字不是白叫的,就连法律都是为之服务、积极包庇的

        那么,薛绍这样的皇戚贵族持有一把弩这样的小事,还会有人拿去报官吗?

        就算报了官,又有哪个官员会将这种事情上报到皇帝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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