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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离家出走 (2 / 4)
高燕看着高飞留在客厅桌子上的信件,眼泪不克制不住的流下来。从信中,她第一次看到高飞的内心,她没想到,从小到大,自己是高飞的依靠。的确,没有父母在身边,也只有高燕在管制高飞,只是高飞十分叛逆,从来不听高燕的。但这信中写出了一切,高飞不是不听她的,而是不敢,他在害怕,害怕期望从父母的关爱转到高燕身上。所以他必须叛逆,不管高燕如何对他好,他都不接受。
九龙,旺角。这是一个十分繁荣的地区,可以说是香港九龙的‘不夜天’。同样也是香港人口最稠密的地区。高飞来到了旺角的庙北街,在香港有庙街,分南北二条。一条是庙北街,一条是庙难街。
现在的庙街还属于贫民区,在这里的,都是一些收入不高的人员。而且小街道上的小贩特别的多,小吃遍地都是。但高飞明白,用不了多少年,庙街将成为繁华地区,被喻为香港的平民夜总会。
高飞在庙街找了一个院子租了住下来,这个院子住了很多人,大多都是一些普通的打工者。向高飞这样有气质,有品位,一看上去就是上层人士的找不到一个。而高飞来到这里,也只是为了更好的写作而已。高飞在等待,等待自己写的剧本拍出电影,一部部成为经典,等待自己的歌曲到处流唱。那时候他将正式进入演艺圈,创造自己的辉煌。
新年越来越进,院子里的人到处充满着新年的气氛。而高飞的房间比任何人都简单,一张床一张被子,一张书桌一张凳子。除了这些,可能也就是一些日用品,对于做饭之类的东西高飞一样也没有购买。在庙街小吃到处都是,吃饭比什么都方便。
在院子里的人们也都知道这里来了一个怪异的有钱人,谁都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也因为大家都感觉和他不是一层次的人,所以没什么人跟他交谈。
高飞来到院子后生活很简单,每天早上起来跑跑步,然后吃点早点。吃完早点后,也不回院子,就到处闲逛着看到什么地方热闹就往什么地方去。高飞没有想到香港的庙街如此热闹,一天到晚到处到是人。晚上院子里还有时候会播发电影,而且还有一些过时的歌手在庙街演唱歌曲挣生活费的。在这里,高飞深刻体验到香港这时代音乐风格。八十年代流行的音乐,旋律简约,配器朴素。歌手也完全凭借自己的唱功和歌曲的质地,长得偶像不偶像不重要,而且完全不用考虑是不是要又唱又跳,这是一个用耳朵听歌的年代。如果是在2010年代,长相要不就是英俊美丽,要不就是有特色。长相很普通的歌手,想光靠唱功是很难走红的。
“你好,那个~~”
高飞望着突然跑进自己屋子里打着招呼的女生,她的身材蛮高挑,样子十分的可爱,一双眼睛水汪汪的,整个人十分的青纯,对于这样可爱的女生,很难对她这突然闯入的行为生气。高飞寻问道:“你好,有什么事情吗。”
林芊芊在高飞第一次来到院子里的时候就注意了他,准确的说是注意了他背在后背的那把吉他。她很喜欢音乐,在庙街很多人都认识她,她那张可爱的脸蛋谁见到她都喜欢。林芊芊有些紧张的说道:“我叫林芊芊,上次我看到你有一把吉他,那个~~。”
高飞望着眼前的林芊芊感觉好笑,她好象不会掩饰自己的内心,那紧张的表情,那想说又不敢说的神色,让高飞感觉很有意思,笑着说道:“是的,你也喜欢吗。”
“是的,我喜欢唱歌,但我不会任何乐器,也没有任何乐器,我想~~那个~~。”林芊芊表达着自己的喜好。
“什么那个~~。”高飞保持笑容的问道,眼前的林芊芊在他眼里很有意思,特别是每次说到她想说的东西时候,又不感直接表达,最后总会说句‘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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