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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章 军械之要 (1 / 4)
()如果对比《宋史》和它以前的历代史,就可以发现,《宋史》中还有一个前代史所绝少提到的部分,那就是《志·兵》里面的《器甲之制》。
《器甲之制》讲的是宋代军备生产情况,而后人之所以将它单列出来,就是因为宋代在这上面有它自己独特、不同于以往的举措。www.ttzw.com
如果细细琢磨这个《器甲之制》的内容,并结合其它(如《宋会要》等)历史资料,或许后人还可以说,宋代开创了帝国历史上的另一个第一,即它建立了某种初步的国家军工体系。
宋立国之后,曾于京师建立了专门的兵器生产作坊,“其工署则有南北作坊,有弓弩院,诸州皆有作院……”
“南北作坊”在神宗年间改称“东西作坊”,地方上的“作院”后改为“都作院”,朝廷为此还设立了军器监。
依宋人留下的各种史料,南北作坊高峰时期有七千九百多人,后虽有减少,也始终保持在五千人左右;弓弩院则超过了一千人。
这种大规模的兵器作坊,已经为历代所不曾有。
但宋代在军械制作上的最大特点并非仅在于其规模,更关键的,是这些“作坊”和“作院”的内部,还有着细致的分工。
南北作坊就分五十一“作”,如弩作、剑作、枪作、鞍作、甲作、皮作、木作、火药作等等,每一“作”都生产不同的产品。
也就是宋代的军械制作,基本上把军中所需的、连兵器带器械全包括了进来。
仅从人员的规模上来讲,其实这些作坊已经不能算过去的“作坊”;而分工的细致,则使它们更类似于后世的工厂。或许后人都可以将每一“作”看成一个工厂的车间。
分工的细致必导致专业化,专业化则提高了生产的效率。
反映在产量上,《器甲之制》中就有记载,仅是太祖在位时期,“南北作坊岁(每年)造涂金脊铁甲等凡三万二千,弓弩院岁造角弝弓等(器械)凡千六百五十余万,诸州岁造黄桦、黑漆弓弩等(器械)凡六百二十余万。又南北作坊及诸州别造兵幕、甲袋、梭衫等什物,以备军行之用。”
由此我们完全可以看出,宋代的兵需制造年产量非常可观。
南渡之后,拥有江南半壁的朝廷仍沿袭了大部分北宋的做法,只是在人员、规模上有所缩减。最高峰的绍兴十一年,东西作坊和万全作坊有工匠四千五百余人。
宋代于军需生产上所留下的资料足以表明,当时的朝廷有一套相对系统、完整的组织、生产制度。甚至并不算太夸张地说,它建立了当时的zhōngyāng和地方两级军工生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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