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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帝国核心政策(二) (1 / 4)
从总体来说,东是不会采用后世共和国、乃至于台湾,在二十世纪土地制度变革中所采取的种种举措的,因为在他自己的评估中,于这个时代,它们完全没必要。
在他个人的看法里面,二十世纪中国社会出现的剧烈变动,其中一个,就是在整个社会的层面上,搬掉了“地主”这个阶层。
但无论是某伟人,还是本不愿意、后跑到台湾的南方政权校长,他们两人之所以殊途同归、最终都如此所为,是被客观现实逼的,因为中国的人口此时已太庞大了,成为了一种重负。
明朝及明以前,中国在农业上还实行的是轮作制,到了清代,人口的压力已经使这种耕种方式根本不可能。
日本的一个经济学家,好象是叫小岛丽逸,曾提出过一个被国际上普遍接受的标准:凡人均拥有粮食低于250公斤的国家,它就处于饥饿状态;超过300公斤时,就处在能吃饱主食的阶段(也即所谓的“温饱”阶段);只有到超过350公斤时,国民的肉类和其它消费才会迅速增加。
如果以此观之,讲句不客气的话,过去存在的“地主”这个阶层,的确已经在社会上变得不合时宜,你就更不要说再让农民承受高达百分之五十的私人地租率。校长的爱将陈诚奉命在台湾调查时就发现,当时地租率最高的,甚至达到了70%。
这才是所谓的“地主”这个阶层在这块土地上消失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也许后人更应该关心的,是为什么我们的帝国,没有跨过这个本应该能跨越过去的阶段?
东认为,后世南方政权曾提倡的所谓“减租减息”,在这个煌煌大宋朝可操作性并不强,并且他也不可能在这个时代下这样一个诏令。
而共和国的做法,其实都是历史上已有的。它真正新一点的,实际上是作为配套措施的战时供给制,这更不是现在他处的时代所必须。
共和国实行的“包产到户”,其实很有唐代均田制的影子。
唐承北魏、隋的做法,每一名男子授田一顷,其中八十亩为口分田,二十亩为永业田。永业田可以买卖,口分田则不允许,而且百姓死了以后,还要交还给朝廷。
如果我们把后世农民的自留地和承包的土地放在一起看,两者很相似。
东这家伙还认为,就是这个唐代的均田制,恐怕仍然有着更古老的影子,那就是井田制。
历史上真正的井田制,由于缺乏史料,一直没有定论。历代始终比较感兴趣的,其实是亚圣孟子所描述的“井田制”。
《孟子·滕文公上》记载:“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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