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0一章 先见之明 (4 / 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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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0一章 先见之明 (4 / 6)
        “在下并非这个意思,在下只是想建议丞相,先于中书名下设立一个司,专行此事。须知,琼州草创之初,他们也只是设立了一个国债司。”

        安童看着他。叶李继续说道:

        “或者丞相也可将此两者一并上呈大汗,由大汗来圣断。”

        闻言,安童不语。他自然仍在内心里评估。

        但叶李已经变得慎重。

        “丞相,相对来说,在下以为,朝廷若想国债和钞行能顺利实施,其实另一件事更重要。”

        安童一怔。

        “先生所指何事?”

        “羊羔利。”

        叶李对“国债”和“钞行”的关注,开始时是震惊于这些“倒行逆施”的举措,毕竟历代朝廷没有过这样的做法。而当他深入地琢磨之后,他就愈发领悟到了其中奥妙。甚至他已经预感到,一旦这个“宝行”、或“钞行”风行天下,不仅给朝廷、而且还将给天下之人、尤其是商贾带来的便利。

        但叶李同样觉察到此事在北元朝廷中的风险,这个“风险”,不是说像叶李这样中古时代的人能够意识到其中潜藏的后世什么金融风险,而是北元社会习俗上的惯常做法所带来但朝廷上政治风险。

        元代极为盛行的一个做法就是“羊羔利”,这个我们在前面曾提到过,历史上的忽必烈在至元十九年就曾下旨:“定民间贷钱取息法,以三分为准。”

        叶李清醒地认识到,北元实施的“国债”和“钞行”举措,是与所谓的“羊羔利”有冲突的。因为朝廷设立“钞行”、乃至发行“国债”的目的,是“筹钱”来用,可朝廷绝不可能给予天下人“三分”的“利”。

        就是从已得到的消息来看,琼州也从没有这样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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