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八章 《跨地中海贸易伙伴关系协定》 (3 / 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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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八章 《跨地中海贸易伙伴关系协定》 (3 / 7)
        一旦大夏商队受损,四海钱庄将根据大夏商队海上险合同中的赔偿条款,自行在抵押金中扣除。

        经欧阳朔提议,孟致达执行,四海钱庄的保险业务早已步入正轨。

        尤其是海上险这一主要险种,不仅大夏商队悉数参保,就连中国区其他领地的商队也都一一参保。

        孟致达的下一步目标是,借助星州郡、索马里行省以及摩洛哥行省三个海上节点,逐步将海上险业务扩张至全球。

        对大夏滴水不漏的算计,地中海诸位领主算是服了。好在存入四海钱庄的风险抵押金,钱庄按储蓄支付利息,否则真是亏大了。

        上午十一时,在卡利亚女王的见证下,大夏王朝跟地中海诸领主正式签署商贸协定——《跨地中海贸易伙伴关系协定》。

        该协定主要约定以下条款。

        其一,港口。

        协议成员境内港口,悉数向其他成员开放,不得设置额外准入障碍。

        其二,关税。

        大幅度降低成员之间的进出口关税,促进远洋贸易发展。

        其三,投资。

        降低投资准入门槛,允许成员领地商会入境投资,不得设置额外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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